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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是不是忘了,婚姻法的規定是20周歲,你想要領證還得等一年多呢。”溫思恆突然想起來婚姻法規定的是20周歲,他剛剛過了18周歲,還不到19,所以要等到20周歲,還得要一年多。
這句話一出,溫媽媽開心了,江隨雲傻了,他怎麼把這事情給忘了,好吧,還得一年多隻能慢慢等著了。
剛剛兩個人說的那些是把這個事情給忘了,不過這聘禮提前給就給了,就當他以後給小五打工了。
“江先生,這些還簽嗎?”律師拿著檔案看著自己老闆。
“簽,這是聘禮,哪有不簽的道理?小五,你乖,先把這些簽了。”江隨雲把律師手中的檔案拿過來,還拿了一支筆塞進他手裡,準備讓他先簽字。
“不要,不要,哥還有一年多呢,要不然你先留著,等到我們真正要結婚的時候再簽行不行?我現在反正是不會簽的。”溫思恆趕緊擺擺手,又把筆和檔案塞回了律師手裡。
這東西他可不能要,這可是江家的東西。這麼多東西,得值多少錢,怎麼能這麼輕易就給他呢?
江隨雲看向老爺子想讓老爺子勸說,小五先簽了。
“隨雲阿,這東西暫時就先不簽了,你別嚇到我家小五了,等到你們真正能結婚的時候,你再想讓他簽,那我就不反對了,你看這樣行不行。”老爺子看著自己小孫子,心裡的滿意都溢位來了。
果然都是好孩子,就算不長在他們溫家,這教養就像刻在骨子裡似的。
“那好吧,我聽爺爺的,唐律師先走吧,這東西留著以後能用。”江隨雲雖然還有些不甘心,但是老爺子都發話了,沒辦法,他只能妥協了。
“好的,江先生,各位我先告辭了。”唐律師帶著東西就走了,他們家老闆可真任性,兩句話就把自己的身家全部都送出去了。
唐律師離開之後,家裡就沒人再提起這件事情了,江隨雲卻把這件事情牢牢的記在心裡,小孩是7月份的生日,新的身份證拿到手的時候他看過。
溫思恆知道媽媽捨不得他。也很是沒有安全感,所以放假的這幾天他就在家裡待著,陪著溫媽媽也陪著江隨雲。
星期一一大早陳哥就過來接江隨雲了,今天是那三個代言其中的一個這個代言需要拍兩天的時間,因為有兩個場景,距離還是比較遠的。
溫思恆把人送走之後,才準備跟著三哥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