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後的同學會前夕,我收到請帖時,微微笑了。
這次是阮寧的筆跡,我一眼認出。
二十年前,她的丈夫每年無望地寄著邀請函,直到死亡和夜幕降臨。他盼望她能收到,盼望能再見她一面,盼望在她“死後”,盼望在他“生前”。盼望這樣沉默的愛有朝一日重見天日,盼裡有朝一日同自己和解。
二十年後的同學會,阮寧已經微微發胖,卻變得比從前漂亮許多,至少站直了,站穩了。
可眼中的自由一如過去,堅定不移。
所有的人都老了,包括我。
院寧問我為什麼一直沒有結婚,我告訴她,因我太愛程可可,可是可可早已嫁人,此生無望。
我想說我盼著來生,位高權重的俞遲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
下午三點,同學會散。
他穿著軍裝,最後一天穿著軍裝,揹著她在街道上向未來走去,手中還拎著一雙高跟鞋。
這丫頭從小就不會穿高跟鞋,為了扮靚,今天還是穿了。
這小子從小就貧寒,一朝富貴至此,卻還是愛情中最孱弱的那個。
他愛阮寧,如敬佛禮尊,檀香飼味。阮寧愛他,瘋魔後活。
還好故事的結局不是一樣互相咬著尾巴的羊羔,死咬著,誰也不肯放手。
大家都放下,包括我。
我穿著風衣遠遠地看著他們,這一年是2037年,香港回歸四十週年,身旁商場的ed顯示屏上正在播放五十年前來自香江的懷舊訪談。
五十年前,香港有史以來最胖的當紅女星正在三色電臺採訪她早已離婚的前夫。她的前夫英俊瀟酒,是紅遍兩江三地的偶像。
這是一場本不相配的婚姻,他們結婚時,人人驚詫;離婚時,大家卻莫名覺得理應如此;尤其男星又後娶了別的漂亮女星,所有人更以為然。
她一向喜笑開朗,此時再見,卻那麼自卑於自己的身材模樣,勉強歪頭,笑著問他:“冬官,我這麼胖,以前你嫌棄過我嗎?”
我路過時,那個男人很沉默。
我走過商場時,他那麼溫柔那麼輕地告訴那個胖胖的女人:“我好中意你啊。”
轉身,我看著他。
他說,我好喜歡你啊。
曾經。
第二日,俞帥脫下軍裝,幹脆利落,去做他這輩子最想做的醫生。阮寧的律師事務所風生水起,聽說她的合夥人是她大學時的同舍同學。
哦,對了,忘了交代,聰明人宋林未死,依偎在美人懷中,瀟灑活著,做著阮寧的老大,快中,果真命道極品。
宋林是阮寧的r.unknon,這個也許你們早已知道。
而我,我是她永不過期的兄弟,是你們的r.unknor.unknon.
我的爺爺後來老得不成樣子,終於不甘心地離去。他說他對不起我,害我抓了個死簽,卻也從未想到我平素叛逆,這次竟如此聽話。
我被老爺子逗笑了。
可見他從未懂我,我一向安分認命,唯有婚姻大事上從了本心,違逆了他。
他全看錯。
我曾經心愛的小女孩叫阮寧,而我和我心愛的女孩的名字可以組成一個我這輩子最想要的詞,害我錯以為是天造地設。
安寧。
這次,我獲得了自由,也獲得了永久的安寧。
不因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