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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不用上課,但季錦瑟還是起得很早,今天她要去城東參加一家商場的開業走臺秀。
她將自己收拾好,從樓上下來的時候,姜宋之已經晨練完,正坐在餐廳用早餐。
聽到她急急忙忙下樓的聲音,姜宋之放下手裡的報紙,看她走向門口,問道:“不吃早餐了?”
“不了,我今天要早點過去。”
“你的胃不好,再急也得先把早餐吃了。”然後,姜宋之對張嫂說,“給她把早餐端上來。”
季錦瑟看著張嫂端著熱氣騰騰的早餐出來,又看了看姜宋之,知道他是個很固執的人,反駁他沒什麼好處。
季錦瑟看了眼時間,胡亂地拿起勺子往嘴裡塞熱粥。
“季小姐,當心燙—”
張嫂急切的話還沒落定,就見季錦瑟嘴裡含著熱粥,吞也不是,咽也不是,臉被燙的漲紅。
姜宋之的臉色微變,“快吐出來。”
那晚粥剛從鍋裡端出來,還冒著滾燙的熱氣,一口下去,季錦瑟的舌頭燙得發麻,顯些沒了知覺。
姜宋之放下報紙,看著她,“燙傷沒有?伸出舌頭我看看。”
張嫂還在旁邊站著,季錦瑟哪好意思伸舌頭,搖了搖頭:“我沒事。”
姜宋之不動聲色地盯著她,沒過幾秒,季錦瑟還是伸出舌頭,舌頭被燙紅了,好在沒有燙出泡。
“疼嗎?”姜宋之給她倒了杯涼茶。
季錦瑟搖搖頭。
姜宋之看了她一眼,“慢點吃,吃完我送你去。”
一週以前這家商場就把今天的走臺活動提前公佈出去了,所以大早上的就有不少記者在門口蹲點。
姜宋之將車停在商場路邊的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臨下車前,他叫住她:“結束後給我打電話,我來接你。”
季錦瑟知道姜宋之今天約了客戶在城郊打高爾夫,她連忙說道:“不用啦,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姜宋之斜睨她一眼,眸中帶著譏笑,“你笨手笨腳,我怕你找不到回家的路。”
季錦瑟住在他家已經一個多月了,怎麼可能不知道路,他說這話的意思擺明就是嘲笑她早上的事。
季錦瑟瞪了他一眼,“你放心,我閉著眼都能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