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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義第一眼瞧這小金王爺,其實也不怎麼討厭。然而現在再瞧這蠻橫無理的小金王爺,是怎麼瞧怎麼惡心,尤其是那一頭詭異的金色頭發,還帶著味兒,真是燻得人頭暈。
“人間太複雜,我要回深山,再見了,各位!”
右腳點左腳,凡義又想來個梯雲縱逃身。
小金王爺像是早就知道凡義的打算,凡義剛起了一個勢,那小金王爺便無恥的撲了過來,抱住凡義纖細的腰肢不放。
凡義沉了臉,呵道:“放開!”
小金王爺在用手量了量凡義的腰圍,無賴搖搖頭:“好細的小腰啊,不放!”
“這可是你自找的!”
凡義怒火一起,忽地從懷中掏出一塊綠色搬磚來,眾目睽睽之下,一磚頭砸向了無賴的腦袋。
“啊,她竟敢傷害小金王爺!這世上,居然有人不怕死,敢傷害小金王爺!就連當今太子爺,都不敢傷害我的小金王爺!”
在眾人的驚呼聲裡,兩眼冒金星的小金王爺,終於暈乎乎的松開了手臂。
“自作自受!”
凡義收好兇器,還不忘在小金王爺身上補上一腳,這才輕輕一躍,身姿曼妙輕盈的離去。
“好上乘的輕功啊!”
本來要湧上來捉拿刺客的侍衛,卻紛紛仰頭,露出滿心滿眼的崇拜之色。
捂著額頭的小金王爺,跳著腳,運起輕功去追。然而他那輕功,又如何能與煉氣中期的凡義相比。
為了減少些轟動,凡義已經相當收斂自己打人的力度和逃走的速度。
前方幾個貴公子和一大群侍衛,紛紛躍上了屋頂。
原來是京城幾個貴公子聞訊,前來湊熱鬧,哪知一來,就撞見了逃婚的好戲。
凡義身上的金色嫁衣,那是相當的引人注目。
前有強有敵,後有追兵,凡義琢磨著,要不要直接往天上逃。禦劍的本事,她兩年前已會,就是怕太過異於常人,嚇壞這群井底之蛙。
最後想了想,還是罷了,太出風頭,引來那斷腿長老注意,那可就不妙
“看你往哪兒逃!”小金王爺得意揚揚追了上來,額頭的鮮血還在往外冒。“幾位朋友,謝啦,今晚來喝兄弟的喜酒。”
“好說好說。”包圍圈漸漸縮小,幾個貴公子上下打量著凡義,笑著道,“小王爺的品味,依舊是這麼獨特啊!”
“那是,漂亮吧?”小金王爺抑制不住的自豪,越瞧凡義,越覺喜歡。
“漂亮,漂亮。”幾個貴公子言不由衷,其中一人耿直道,“要說臉蛋身材嘛,絕對上乘,就是那一頭白發嘛,不倫不類,還是染回黑色吧。”
“染什麼染,本王看上的就是那頭白發,染成爛俗的黑色,本王還不答應!”也只有受盡萬般寵愛的小金王爺,才敢把黑狐國最尊貴的黑色,詆毀成爛俗之色。
困在房頂的凡義,忍不住扶額道:“你們對我評頭論足之時,能不能注意我的脾氣?”
小金王爺風流一搖扇,道:“我的白發美人兒,你有什麼脾氣啊?有什麼脾氣,小王都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