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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爺,本名李山。為人奸詐狠毒,是個積年老賊。
年輕時曾經被政府鎮壓過,在監獄中服了十多年刑。出獄後他在最初幾年看似老實,可是實則他開始上下聯系,上到政府機構,下到三教九流,他給自己編織了一個關系網。
鋪開關系網後,開始漸露猙獰,他利用在監獄時結交的社會大哥,威脅一批孩童為他工作。所謂的工作,不再是盜竊,而是乞討。
經過牢獄之災後,他大悟徹悟,他發現想要指著盜竊這違法行為去發家,即使得來的財物也花不消停,終有一天會被政府再次送進監獄。
而乞討這份生意,卻是社會上失之監管的行當。
乞丐,往往是社會上最讓人頭痛的一夥人。他們不打架鬥毆,不盜竊搶奪,只是捨出臉面,向人乞討罷了。法律沒有明文禁止,政府也沒有管理機構。
於是他自認為尋找到了一個發財的捷徑。
他手下最初的那些孩童,來源複雜,有聞他大名自投羅網的,也有被坑蒙拐騙來的。這些人很多都桀驁不馴,但是最後都被他擺弄得服服帖帖。
原因很簡單,他政府面上有人,社會上有大哥,而自己又有拳腳在身,等閑三五個人不是他的對手。
流氓不可怕,最怕流氓有文化。
曾吃過虧的李山,開始學會了動腦筋。他揣摩市民的心理,他為那些乞討的人,有針對性地設計了很多身份,這些身份都很能博取市民的同情。
或求學無門的孩子,或母親病重需要救治的孝子,或殘疾癱瘓的可憐人……不一而足。
你還別說,經他這麼一設計,他的這些手下收入暴漲。
可山爺此人,貪婪成性,他開始時只是供手下人一口飯吃,乞討所得全部歸他所有。
後來手下人逐漸長大,開始變得不好控制,為了籠絡住他們,他才漸漸給了他們部分收益,但是最多也只限於總收入的四分之一。
而一旦有人私自截留,他就毫不容情地予以懲罰。動輒拳打腳踢,將人打傷打殘。用他的話說,那些打成殘疾的人,正好直接要飯,都不用偽裝了。
薇薇安沒有單純地趴在一扇窗戶上,她利用身材小巧,動作迅捷靈活的優勢,走遍了各個屋子,偷聽了許多這些人的隱秘。
這些人,個個飽經社會磨礪,心志成熟的早。在私下裡,自然對山爺多有不滿。當他們回到各自的屋子裡,脫離了山爺的視線,自然就把這些不滿宣之於口。
“山爺忒不是東西,把我拐回來就算了,這麼多年來,我給他要的錢沒有五十也有三十萬,今天老子就藏點小錢,他就打得這麼狠。老東西,早晚給他下藥,讓他短命。”這是被打的黑童。
“嘎嘎!還好我們機靈,用撿來的身份證開了個額外的戶頭,把錢存在了銀行。”
“下回我們就到附近的學校門口乞討,那些學生最好騙。”這是那倆裝母子的兩人。
“哼!那老東西,昨天晚上還要我去陪睡,才給我那麼點。尼瑪,老孃當初就是給他禍禍的。不行,老孃我回頭也得禍禍幾個小鮮肉才夠本。”這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子。
……
而這些怨言,和怨言中包含的資訊,都透過薇薇安的耳目進入到了闞風的腦海中。
“原來,他們還真的一夥兒的,而且還有組織,這個組織的頭目是山爺。這豈不是就是當代的丐幫?”
目睹了種種惡跡,闞風不但對山爺痛恨不已,就是對這些被迫入行的人,也有諸多不滿。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
他們利用了普通市民們最寶貴的東西,善良的同情心。他們就是這社會上的一幫蛀蟲。
可惡!
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