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馮凌凌的婚事已經定下來了,就在明年三月初,她這個做側妃的便要和太子正妃,一同先後入太子府了。
對此,馮凌凌已經給明月寫過好幾次信了,回回都是催促問計劃什麼時候實施,她已經等不及了。
這回明月特意邀馮凌凌出去遊玩,為的也就是這一樁事情。
先前明月已經瞭解了馮凌凌的想法,她之所以想當女將軍,她說是喜歡那種保護別人的滋味,喜歡那種將別人納入自己羽翼下的感覺,其實明月是覺得,她是想要證明自己。
馮凌凌是將軍的女兒,上面下面還有好些個哥哥弟弟,自小明明她的力氣是最大的,她蹲馬步是最久的,她是最被武師傅誇獎的,可是爹爹的目光永遠都在哥哥弟弟們的身上,她便一直都很是不服氣。
她也可以打敗倭寇,她也可以保護大家,但是一句‘你是女兒身,將來是要嫁人的’,一句‘你和他們不一樣,姑娘要有姑娘的樣子’,她就被迫放棄了鍾愛的武術,放下了手中的長槍,穿上了鮮豔的裙裳,成了淮京的大家小姐。
從此她存在的意義便是嫁人,便是聯姻。
可這並不是她想要的,她不想當什麼太子側妃,也不想做馮家那位端莊賢淑的大小姐,她一點都不快樂。
所以她越來越想要證明,自己是被需要的,是被人在乎的,是重要的存在。
而明月給出的提議,是讓她組建淮京的慈善堂,專門收養那些孤兒和乞兒,培養他們成為天高任鳥飛的小鳥,她的一生或許是栽在了太子府,可慈善堂的那些人會替她完成她的心願,他們會成為千千萬萬個她,替她看遍山川河流。
而且對於那些孤兒乞兒來說,她的存在便如同救世主一般,她是拯救他們於水火之中的人,倒是也如了馮凌凌想要保護別人的意。
甚至明月還提了一嘴,若是以後日子真的過不下去,她還可以假死脫身之類的。
現在馮凌凌確實沒辦法擺脫這樁婚事,她無法反抗家裡與皇室的施壓,只會愈發的覺得自己無力,所以明月的這些提議,簡直是說到她的心坎裡去了,正合她意。
至於馮凌凌的銀子或許不夠這事兒,明月還很是大方地說她願意贊助,叫馮凌凌立馬就忘了往日和雲明月的那些不合,只覺得雲明月這人實在是太講義氣了,是個值得相交的。
在收到明月的邀約後,馮凌凌立馬就叫人給出了回應,說自己一定準時赴約。
因著今日是要去一些比較偏的地方,見一些比較困苦的人,明月穿著打扮便很是樸素無華,還特意帶了幾個身形健碩的隨從。
當雲夫人在院子裡,撞見明月穿成這幅模樣就要出去時,立馬就把她叫住了:“月兒,你怎麼穿成這樣?”
明月頓了頓,才笑著道:“今日我和馮凌凌一起出去,娘,你也知道我和她一向不對付,我這不是穿得簡單些,省得她和我比較麼?”
雲夫人是知道那馮家姑娘和女兒不太合的事情,只是兩個小姑娘的事情,她也沒放在心上,左右就是拌幾句嘴,沒什麼要緊的。
“你倒是有長進了,都知道讓著她了,去吧去吧。”雲夫人點了點女兒的鼻子,笑著說道。
明月笑得一臉從容地點頭,很快就往約好的地方而去。
先前明月早就和馮凌凌說好了,今日要去的地方十分困苦,叫她穿著樸實些。
兩人這一碰面,便雙雙都皺了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