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明月氣不過,還特意去詢問了律師,結婚半年就離婚,辦酒席的錢可不可以讓徐峰退回來?
只可惜律師的回答是:他們是在登記結婚以後才辦的酒席,婚姻事實已經達成。再加上這是她家自願出的錢,不存在男方的強求和敲詐勒索,所以法院是不予支援返還請求。
雖然明月覺得有些可惜,不過想想徐峰以後的日子難過,能讓他吐出五萬,也夠他心痛了,她便又釋然了。
過了大約一個星期左右,徐峰果然收到了法院那邊的起訴書,並且要求他在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在這一個星期裡,發生了太多糟心的事情,徐峰只感覺這輩子都沒有這麼心累過。
首先是他回到家,發現電子鎖的密碼和指紋全部都被換了,老媽和自己的行李都被丟在了門口,王明月真的就這麼狠心,不給他留半點回頭路。
他拖著三個塞得滿滿當當的麻皮袋,完全不知道能去哪裡?
又因為孟甜沒有還錢給他,他手上的餘錢也不多,想著用一點就少一點,他實在是捨不得住酒店。
最後他索性破罐子破摔,一咬牙打了個計程車帶著行李,去了孟甜的出租屋。
孟甜當然不願意他住進來,那是一個勁兒的趕他走。
可他就一句話:“不還錢就不走。”
他到底是個男人,孟甜的力氣可比不上他,根本就拿他沒有辦法。
所以最後,他和孟甜就各佔據一間房,勉強算是‘同居’了,可每天依舊因為各種事情吵鬧不休。
關於這事兒被爆出去,網友們又把孟甜和徐峰拉出來罵慘了。
還有網友在評論下面支招,讓明月去告徐峰重婚罪。
當然徐峰現在還並不滿足重婚罪的條件,所以這事兒也沒人放在心上。
然後過了四天時間,徐峰接到他老媽的電話,問他在哪?
其實也是這個時候,徐峰才想起來還有他媽這麼個人,他這幾天實在是太忙太累了。
等接到老媽後,徐峰才知道老媽被警察關了四天,又給她做了許多的思想工作,看在她認錯態度良好的份上,才把她給放出來。
那一天從警察局出來的吳豔紅,直愣愣地看了兒子徐峰很久,久到徐峰都快以為她是在裡面受了什麼大刺激了,她才垂下腦袋甕聲甕氣地說:回家吧。
後面即使是吳豔紅知道了明月要和兒子離婚,知道兒子沒有住處只能賴在孟甜家裡,知道兒子是被孟甜拖累了,可她依舊是什麼都沒有說,更沒有像徐峰想象的那樣,去找孟甜和明月鬧。
她變得格外的安靜,安靜的叫徐峰有些不習慣。
畢竟從徐峰有記憶起,他的老媽從來就不是個安靜的人。
她沒文化、她潑辣、她不講道理,但是她是最在乎他的人,所以她就該為了他去爭去吵去鬧。
徐峰猜測可能是老媽介意自己沒去找她,他就解釋說他沒去看她的原因,他說她不知道她在哪個警察局,又說要解決明月和住房的問題。
他說了很多很多,吳豔紅卻只點點頭說她知道了。
徐峰看著她這副模樣,其實是想要發火的。
他覺得自己都已經這樣子了,為什麼老媽就不能體諒一下他?
不過最後他只深深地嘆了口氣,轉身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