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吳豔紅想得倒是好,可當她發現指紋解鎖打不開大門後,整個人都傻眼了。
以前她第一次看到這種用手指觸碰、就能輕鬆開啟的門鎖時,還覺得城裡人就是會享受,鎖都比她們鄉下的洋氣。
而且吧,她也不用擔心以後出門忘記帶鑰匙了,她可喜歡這指紋鎖了,都懶得問王明月要備用鑰匙和那什麼門密碼,因為根本就沒有那個必要嘛!
可這會兒在她多次嘗試解鎖失敗以後,電子鎖發出了唬人的警報聲,她總算是知道這門的壞處了。
瞧瞧,這電子鎖就是中看不中用,她才一晚上沒回來呢,這指紋就不管用了。
吳豔紅一邊敲著門一邊在心裡想著:等峰迴來以後,她一定得和他說說,這門啊,還是得用鑰匙才行。
只是她敲了半天的門,裡頭是半點動靜都沒有,她這才反應過來,王明月應該是不在家裡。
“電話也不接,警察局也不去,難道是上班去了?”吳豔紅這麼一猜測,臉立馬就黑了:“男人都被抓到警察局去了,還有心思去上班,這城裡女人的心,就是狠啊。”
好在她是知道王明月上班的地方的,她得去找找王明月,早些把峰救出來,她也好早些安心。
想到這,吳豔紅也顧不上門口的那些行李了,又忙不慌地往明月的公司方向走去。
然而明月和王爸處理了家裡那母子倆的東西后,腳都沒歇一下就去了警局。
在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中,嫖娼並不構成犯罪,也不會面臨刑事處罰,但是這種行為會被面臨治安處罰,一般來說就是會進行拘留和罰款。
其實也是吳豔紅不懂法,只想著老丈人家裡那麼有錢,還是公司當那什麼總的,他肯定也認識一些大人物,只要老丈人出去多活動活動,一定就能把兒子給救出來。
可事實上嘛,徐峰進了局子,就只能按法律法規辦事兒。
本來警察局的人透過徐峰和孟甜的怪異,都認定他倆是嫖娼活動了,又看在他倆都死不承認、還不悔改的態度上,準備拘留他們15天,再罰款個5000。
結果網上又曝出孟甜是個小網紅,徐峰是出軌的渣男,所以現在警察倒是不好確定他們的關係了。
雖然他們之間已經發生了關係,可二人目前確實沒有任何的金錢交易,構不成完整的嫖娼行為,只能說是個人的私生活問題。
只要不涉及到金錢的利益,我國的法律並不禁止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行為。
警察又仔細盤問了徐峰和孟甜後,發現他們的口徑都十分的統一,兩個人是在酒吧認識的,且並不是第一次發生性~行為。
最終警察確定他們只是渣男賤女,雖然他們的行為讓人唾棄,可只能說他們的私生活混亂,確實沒有違法犯罪,也只能將他們無罪釋放了。
明月和王爸來得巧,剛好碰上兩人從警察局出來,還在警局門口呢,就忍不住狗咬狗了起來。
“你為什麼從來不告訴我,你都已經結婚了?要是早知道你有老婆了,我才不會和你扯上關係。”孟甜瞪著眼,只要一想到這事兒,心裡就嘔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