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王媽不同意女兒離婚,那是覺得都是親家母在裡頭挑事的原因,再加上徐峰就是在乎他媽多一些,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畢竟她也是個母親能理解他。
可這會兒性質就不一樣了,徐峰都嫖娼出軌了,這日子還怎麼過得下去?就算是女兒勉強忍下來,以後也會釀成更大的矛盾,還不如離了才好。
而且誰知道徐峰以後會不會再去嫖?萬一他染上了什麼髒病,又傳染給女兒怎麼辦?大家都在說,這種事情只有0次和無數次。
不過王媽也知道王爸的性子,他這人當慣了領導,習慣了主事,性格有些固執,也很是要面子,她不好當著女兒面直接反駁他。
所以最後王媽也沒說什麼。
明月也沒和王爸爭吵的意思,更沒想大晚上的再氣這老倆口,反正她還有大招沒放呢!
王爸不是要面子麼?也挺好整的。
明月只說還要再好好想想,就請老倆口快回去了。畢竟她這家裡現在多了個保姆,房間都住滿了,老倆口留著也沒地方歇。
王爸王媽看她的精神狀態還好,也沒有他們想象中那麼傷心,所以走得還算是放心。
王媽走的時候還把明月拉邊上,溫聲細語地說:“有事兒就給我和你爸打電話,離婚的事情你再好好想想,等回去我跟你爸也好好說說,要是真過不下去了,咱也不受那委屈。”
“知道了,謝謝媽。”明月抬手抱了抱王媽,才囑咐道:“那一會兒你們路上慢點,到了也給我打個電話。”
“誒,好。”王媽拍了拍女兒的後背,答應一聲。
明月目送著老倆口開車離開,半響後,才輕輕地搖了搖頭。
這老倆口都已經睡著了,可聽到女兒的哭訴,還是就立馬趕過來了,可見他們真切的愛女之心。
可偏偏他們都知道女兒受了大委屈,還是想粉飾太平,想叫女兒繼續忍受,這就挺讓人費解了。
在明月看來婚姻確實不是兒戲,而是一紙關於兩人的契約。
既然已經有人不遵守規則毀了約,另外一個人自然有結束契約的權利。
甚至不止是結束契約,那個人還應該索求違約金,這樣子算公平公正。
而不是如同王爸所說,聽些虛偽又飄渺的認錯,然後繼續維持已經被破壞的契約,這不就是純粹的噁心自己嗎?
明月找到了某千萬粉絲的營銷號,又在他主頁加了合作聯絡方式,雙方談妥了價格後,她將今晚上收穫的一大堆照片給傳了過去,順帶著還有她現編輯的文案。
她準備送徐峰上熱門,既然他敢在外頭亂來,那就要做好隨時翻車的覺悟,更要有接受懲罰的心理準備。
而且她也不算罰他,只是叫所有人認清他的真實面目而已。
把事情辦妥後,明月這才真正的去洗澡去了。
時間不早了,還真是該休息了呢。
這一晚上,徐峰沒回來,吳豔紅也沒回來。
等到第二天明月睡醒後,才發現手機上有二十多個未接來電,全是吳豔紅打過來的。
只不過明月喜歡睡覺時手機靜音,所以是一下都沒被吵醒,自然也一個沒接著。
不過明月用腳趾頭也能想到,吳豔紅打電話過來,不外乎就是叫她去警局,叫她想辦法把徐峰撈出來,她才不費這個勁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