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想象著來到b市,下了火車,出了站臺,看見了接他們的魏芳。
魏振雄前後看了看,問道:“李蘭英在哪裡?你不來嗎?”
魏芳突然白了弟弟一眼。有人能來接他嗎?當你是一個角色?
“停止說廢話。你帶了當年的戶口簿和交易檔案了嗎?”魏芳問道。
魏振雄立刻說:“拿去吧,你拿著課本幹什麼呢?如果你想讓我說,那就把它毀掉吧。”
“如果上面認不出原來的地基,那些人說我們把房子賣了怎麼辦?”魏芳說:“我們必須做兩件事。”
當時,上面的人認識到他們是房子的主人,他們只是把房子拿了回來。他們沒有認出來。他們說是劉家的,就把這份檔案“賣”給了劉家,這樣他們就能順利拿回房子。
多少錢?3萬肯定不行,15萬是最低的。
沒有?那就把它拆掉,讓他們繼續住在那個小海灣裡。
“我們去相關部門找房子吧!”魏芳帶著人走了一大步。
戶口剛一放,魏芳的口才就開了,卻有人去查他們的檔案。
但是,不需要檢查。劉家已經多次陷入困境。房管局的人都知道,這房子有一個原主人,魏華。
我只是沒想到魏家會發現。
“你不是把房子賣給劉家了嗎?”房屋委員會皺著眉頭問。
雖然劉家沒有辦手續,但他們相信了。不然,魏家這麼多年前為什麼要去那裡呢?
“沒什麼!我們在劉家有親戚,但當我們想回老家的時候,我們不相信b市的房子是空的,所以我們把它租給了劉家,讓他們住下來,幫我們照看房子。現在政策好了,我們會回來的。”魏芳道。
這是合理的
“你不信,可以打電話給劉家當面質問!”魏芳道。
她和劉家商量好了。劉家現在在門口,他們一叫就來。
果然,劉家承認房子不是他們的。他們只是付了房租。房子仍然是魏家的,現在他們必須把它還給魏家。
這件事是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