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出現這樣一個亡命之徒,讓小鎮上的武裝組織充滿警惕,在眼線的盯著下,看著葛震走進鎮西頭傭兵匯聚地。
傭兵匯聚地就在一個破破爛爛的院子裡,一群穿著各式迷彩服的僱傭兵在裡面喝著劣質酒,嘴裡說著最粗俗的話語,笑的哈哈作響。
“這是乞丐?”葛震發出自語聲。
傭兵,在他的理念裡應該都是那種體型彪悍、穿著通用迷彩服,端著突擊步槍,嘴裡叼著雪茄的。
可眼前的這些傭兵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他們穿的迷彩服甚至都有國內勞保店賣的那種老款,而且有的只有上衣,破破丟丟,看起來油膩膩的、髒兮兮的。
還有這些傭兵使用的槍,全都是阿富汗戰場上論斤賣的AK,木質槍托要麼被磨的光滑錚亮,要麼破損嚴重,纏著布帶,勉強還能用。
乞丐,的確是乞丐,不入流的僱傭兵跟乞丐沒有什麼區別,他們就是一把槍衝鋒陷陣,活下來賺點小錢,死了就死了,一文不值。
葛震的到來讓本來亂糟糟的傭兵匯聚地變得寂靜,這些乞丐一樣的傢伙眼睛發光的盯著他。
“小娘兒們,把你身上的衣服脫下來。”一個醉醺醺的大鬍子傭兵走過來,笑著說道:“我要你的衣服,不要你的菊花,哈哈哈哈……”
滿嘴的酒氣,還帶著一股腐臭味,燻得葛震都有種想要嘔吐的感覺。
隨後,這個傭兵蠻橫的伸手,要拔掉他的衣服。
“啪!”
葛震閃電般抓住他伸來的手,將其右手腕狠狠反折。
“咔吧!”
骨骼斷裂聲響起。
“啊!——”
慘叫幾乎同時發出。
“嘩啦!”
一群傭兵全都站起來,氣勢洶洶的跑過來。
在他們看來,自己這些人已經是團體,雖然經常出現槍活的衝突,可面對一個穿著標準制式迷彩服以及制式作戰靴的人,還是可以瞬間抱成一團。
他們是乞丐傭兵,葛震穿的衣服在他們眼中來說就是土豪。
“哪兒來的娘兒們,敢來這裡撒野?兄弟們上,拔掉他的衣服看看這個傢伙到底有沒有鳥,哈哈哈哈……誰先抓到他的鳥,作戰服就是誰的!”
傭兵們馬上衝過來,向葛震發動攻擊,對他們來說,這一身衣服太拉風了,是他們想要得不到的。
遭到攻擊,葛震露出嘲諷的表情,站在那裡一動不動。
“呼!”
一個拳頭狠狠砸來,在將要跟臉頰接觸的那一瞬,被葛震伸手抓住。
“啪!”
抓住拳頭,立即下滑,以手扣住其手腕,反向折斷。
“咔吧!”
“啊!……我的手……”
“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