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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關 (2)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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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案》第一部的尾聲交代清楚,這樣也算跟李陳番外接上了。這一章出現了不少《詭案》中相關的情節和人物,大家還都記得他們是誰不?那對母子是誰有同學能回答上來不?~~~

另外,對“遠洋”這個公司名大家有什麼看法,昨天我才知道現實中有個公司就叫“遠洋集團”,想換名卻不知換什麼怎麼辦2333……

☆、曹帆

在許傑的身後,曹帆饒有興味地挑起了嘴角——認識這麼多年,這小子還是一看到自己就跑。或許在他眼中,自己就是那種唯恐避之不及的黑社會小混混吧。

不過他想得倒也沒什麼錯,自己的確就是個小混混——如果沒有老闆的話。

曹帆的父親曹金水是農民出身,從小聽著說書人講的三國故事,最崇拜的就是忠義的關羽。文革時期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李興國他們知青點跟曹金水他家離得很近,所以曹金水總能看見這些知青們出出入入。而其中李興國給他留下的印象最深,因為別人幹了一天活兒回到知青點都是吃飯睡覺,而曹金水卻總見到李興國捧著本書在那裡讀。曹金水不識字,但他總感覺這個比他大七八歲的後生應該很有學問,所以總會不自覺地往李興國身邊湊。李興國覺得這孩子挺樸實,閑來無事便會教他幾個字。一來二去,兩人也慢慢熟了起來。當時的知青生活條件都很差,曹金水三五不時都會從家裡弄點好吃的分給李興國。一些縫縫補補的活兒,李興國不會,曹金水的媽媽也會幫忙代勞。曹金水一直都有肚子疼得毛病,但他以為就是吃飯岔氣之類,家裡人也都沒在意。但是有一次他突然疼得特別厲害,當時李興國正好在旁邊,他敏銳地感覺到曹金水不是普通的腹痛,於是按照以前在醫院見過的按了按曹金水肚子上的幾個地方,當按倒某一處抬手時,曹金水頓時疼得哇哇大叫。

“疼疼疼!就是那兒!”

“叔,嬸,金水這應該是闌尾炎,得趕快上醫院。”李興國焦急地對曹金水的爹媽說。

曹金水的爹媽似乎都沒聽過“闌尾炎”這個名稱,但是看李興國這麼著急的模樣,兩人也知道兒子大概是真病了,於是連忙把曹金水送到了鎮上的醫院。經醫生檢查,曹金水的闌尾炎已經嚴重到接近穿孔,醫生連忙幫曹金水做了手術,保住了他的一條命。曹家都對李興國很感激,曹金水更是將李興國視為自己的救命恩人。當時曹家甚至想過把曹金水的姐姐嫁給李興國當媳婦,只是被李興國婉拒了。曹金水也不覺得自己的姐姐配得上李興國,畢竟李興國是個有學問的人,他一看就不會甘心一輩子留在這個窮村子。李興國在農村待了五年便被抽調回城,恢複高考後又考上了大學。因為下鄉期間曾經得到過曹家的照顧,所以李興國回城後還來農村看過曹家人幾次,每次說起的外面的世界多多少少都會讓曹金水心熱。八十年代末市場經濟開始興起,李興國決定下海經商,他問曹金水有沒有興趣跟他一起幹,曹金水猶豫再三終於決定出去闖闖。初出小村子的曹金水什麼也不懂,不過就如李興國所看好他的一點,曹金水很肯學,而且也肯吃苦,他很快便學會了開車,成為了幫李興國跑運輸的一把好手。彼時商業初興,各方面的制度還很不完善,有些人為了搶生意什麼都敢幹。李興國的公司也遭遇過許多別人明裡暗裡的黑手,有一次李興國被對方十幾個人追殺,是曹金水拼著一條命才將他救了出來。死裡逃生的李興國意識到人善被人欺,於是也開始發展自己的勢力,最終壯大成為一方霸主。

對於曾救過李興國這件事,曹金水從來沒覺得自己是李興國的“恩人”或是“功臣”,在他看來,如果當初十幾歲的時候不是李興國救了他一命,就根本沒有現在的曹金水。

如果說父輩間的情誼還帶有傳統上的“明君賢臣”色彩的話,曹帆覺得,自己會跟著李光北純粹是因為對這個人的佩服。

曹帆小時候是跟著母親在農村長大的,農村的孩子沒人在意學習,平時放學了就在田間地頭野跑,所以曹帆從小就練就了一副好身板。快十歲的時候,父親將他們母子從農村接進了市內。剛開始進城的曹帆很不適應,尤其是讀書方面,農村的學校根本教不了什麼東西,更別說曹帆還不愛讀。壞學生當然也有壞學生的社交圈子,沒過多久,曹帆就跟學校的一批壞學生搞到了一起。憑藉著農村培養出來的強健體格和狠起來不要命的勁頭兒,曹帆很快在學校打出一片天,成為了那批人的“老大”,當時的曹帆很得意,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

可是,他的這點成就感在見到李光北後便被徹底打碎了。

因為,自詡為“打遍天下無敵手”的曹帆居然被李光北兩下子就給踹趴下了。

“光有蠻力,沒有章法,你這樣子的欺負個老弱病殘還行,遇到練過的人,你只有捱打的份。”李光北說完轉頭對帶曹帆來的人說:“告訴我爸,我不需要這麼個累贅。”

“累贅”這個評價,在少年曹帆心裡,簡直是破壞性的打擊。

曹帆當年還是個心高氣傲的中二少年,被李光北如此鄙視自然難以服氣,於是他總是找機會想在李光北那裡找回面子,甚至還幹過帶人堵截李光北的事情。得知此事,曹金水狠狠打了曹帆一頓,而後領著鼻青臉腫的曹帆到李興國家道歉。就在曹金水錶示立刻就將曹帆這小子送回農村的時候,李光北卻在這時開口:“曹叔,我覺得您兒子體格還不錯,我學拳擊缺個陪練,讓他來當我陪練吧。”

曹帆當然不想當李光北的陪練,在他的觀念中,陪練就是站在那裡捱打,他覺得這不過是李光北想出的又一個整他的辦法而已。然而實際的情況卻有點出乎他的預料,去到拳擊館的第一天,李光北直接把他扔給另一個教練,並且對他說:“先學明白規矩再說,我可不想我的陪練連規矩都不懂。”

於是,曹帆就這樣在李光北的激將法下開始學起了拳擊。曹帆很有悟性,拳法進步得很快,然而他始終不喜歡套著一堆護具的感覺,李光北發現後,便安排他去學習跆拳道,而後是散打……幾年之後的曹帆變成了真正的打遍天下無敵手,武術方面的獎項拿了不知多少個。因為有了正事,他也沒了當年和小混混們廝混的心思,於是,令人頭疼的校園霸王變成了為校爭光的武術天才,這讓曹金水大感欣慰。

不過在曹帆看來,這不算什麼,他覺得最神奇的,是李光北居然能逼著他學起文化課來。

曹帆對文化課一直是沒有任何興趣的,本來當初在農村打下的底子就不好,進城之後更感覺到自己與城裡學生間的巨大差距,於是對學習更加失了興趣。對此,李光北的處理方法倒也簡單,他只問了曹帆一句話:“到國外比賽連英語都不會,你就不怕走錯廁所丟人?”

曹帆心說自己就算再傻也不至於連男女廁所都分不清楚,然而也不知是李光北搗鬼還是怎麼樣,從那以後,曹帆每次去國外比賽住的酒店拿到的行程單一定沒有漢語,每次在國內比賽結束回到學校一定會被要求在升旗儀式上做演講,丟了幾次人後曹帆終於痛下決心好好學習。經過接近兩年的臥薪嘗膽,那個當初中考總分不過百的學生最後居然科科考過了及格線,順利地高中畢業。

對於李光北的這些要求,當年的曹帆一直覺得可笑。黑社會嘛,不就應該像電影裡演得那樣,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遇到事情了拎著菜刀出去砍人嗎?搞這些“么蛾子”幹嗎?於是有一次,他借酒壯膽,將這個問題問了出來。當時李光北聽到後淡淡一笑,問道:“你知道什麼叫黑社會?你見過真正的黑社會嗎?”

“見過啊,陳浩南,山雞。”曹帆大著舌頭回答。

李光北忍不住失笑:“少看沒用的電影,有時間多讀書。”

而後,李光北起身就走,留下曹帆一個人在酒攤上獨醉。

第二天酒醒的曹帆,早就忘記了昨天說的話,然而李光北卻沒忘,李光北把曹帆叫到辦公室,扔給他一本書:“好好讀讀。”

曹帆定睛一看:《日本黑幫》——竟是一本介紹山口組的書。

作為自詡“混黑道的”,曹帆當然聽說過山口組的大名,他沒想到竟然會有人為黑社會著書立說。帶著濃厚的興趣,曹帆讀完了整本書,而看完書後,曹帆才發現,自己對黑社會的認識實在是太膚淺了。山口組之所以可以做到規模如此之大甚至能夠得到日本官方的認可,它所依靠的不是手槍與砍刀,而是其在經濟、社會治安甚至是慈善方面的種種作為。它就像一個企業或是組織,與日本社會進行著多方面的互動,在社會中紮下牢牢的根基。

突然間,曹帆似乎明白了,李光北為什麼要不斷做大遠洋集團,為什麼要讓自己學好文化課,多讀書,原來這位“少主人”,對未來早就有了清晰的規劃。

從那一時刻起,曹帆才真正對李光北心服口服。他知道自己跟著這樣一個老大混是絕對錯不了的。而之後幾年李家的發展也印證了曹帆的想法。遠洋集團發展越來越好,每年納稅過千萬,而李光北也儼然成為了當地的傑出人士,經常是各類會議、活動的座上嘉賓。

對於自己,曹帆有很清楚的認識,他文化水平不高,註定不可能在商業方面幫助到老闆,他所需要做的,就是遊走於灰色地帶,幫助老闆把所有不方便明面上處理的事務都用另一種方式擺平。

套用網上的時髦語就是:哪有什麼歲月靜好,是因為有自己在替老闆負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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