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別人頂了一下,保險槓變形了,需要換一個。”
陳東眉頭皺得更深,一些不太好的聯想在他腦中浮現,他追問道:“對方是什麼人?”
“一個新手女司機,路不熟還膽大,高速路口隨意變道。我司機沒反應過來,就撞上了。”看到陳東神情中的緊張與關心,李光北心情頗為不錯,“放心,只是個意外。”
對於李光北的說法,陳東將信將疑。然而李光北的表情上看不出一點破綻,陳東只得作罷。“你要搭我車也行,不過我得先和同事打個招呼。”
“行,我等你。”
陳東轉身返回法廳。今天的主訴是由h市檢察院的兩位檢察官擔任的,h市檢察院一共過來了四五個人。案子終審宣判的結果符合大家之前的預期,這讓忙碌了許久的眾人都有鬆了口氣的感覺。陳東跟同事撒了個謊,說自己還有點事要晚些回去。那幾人也並未有何懷疑,跟陳東道了再見,便先行離開。
陳東目送同事們上車離開,再又返回法院大廳時,並不意外地發現李光北已經不在這裡了——因為趙剛的案子,李光北和h市公安局檢察院都算有過過節,尤其現在已經知道他確實不是那個案子的兇手。為了避免尷尬,李光北從不在h市公安局和檢察院現身,就連這次他提供這麼重要的破案線索,也是私下告訴陳東的,檢察院至今很多人都不知道李光北是龔正榮、魏遠案的“神秘線人”。陳東掏出手機想打電話問問他人在哪兒,不想一拿起手機發現李光北的訊息早就到了。
“法院外東南角,一品居203。”下方還有李光北發來的位置座標。
一品居?陳東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中午12點24分。看來這人是餓了,先到飯店等上了。陳東將手機放回褲袋中,轉身走向法院大門。
循著地圖上的方位,陳東來到一家飯店門前。這飯店外面看著並不起眼,裡面裝潢得卻不錯。陳東在服務員的引導下來到203,屋內只有李光北一人。然而服務員顯然是已經服務過了,只見桌上擺著一壺香茗,李光北正端著個小茶杯在不緊不慢地喝茶。
“嗯,來了啊。”李光北放下茶杯,沖陳東招手,“你還沒吃飯呢吧?開車回去得幾個小時,吃了再走吧。”
陳東確實也還沒吃午飯,於是便也坐了下來。他接過李光北遞來的選單,翻了一頁便眉頭微皺——這選單上的菜目價格可並不算便宜。
李光北留意到了陳東的表情,微笑說:“今天這頓隨便吃,算我的。”見陳東警惕地抬眼,他笑著補充道:“別擔心,就當是我付的車費了。”
說起車子,陳東又想到剛才李光北說的車禍。“你剛才的車禍……真的沒事?”
李光北明白陳東在擔心什麼,解釋道:“放心,是不是意外我看得出來的。我的車其實傷得不重,只是那女的是s市的,所以在這邊修理比較方便。”
說起s市,陳東想起了之前看過的李光北的資料:“對了,你爸不是在s市麼?他那兒應該有車吧?”
“我要是跟我爸說出車禍,老爺子該擔心了,”李光北說完,挑眉看看陳東,“怎麼,陳檢不想讓我搭這個便車?”
陳東笑笑:“不是,我只是想到了隨口問問。”
李光北笑笑,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陳東手上的選單。陳東見狀,只好點了幾道菜,服務員又問過李光北之後,這才拿著選單出門。
不多時,各色菜品都已陸續上了來。李光北端起手邊的茶杯:“來喝一杯?”
“嗯?”陳東看看他,對他這舉動略有不解。
“慶祝你又完結了一樁大案。”
聽到這個理由,陳東忍不住笑了笑:“這就是我們日常的工作,沒什麼好慶祝的。”
“那就算是替我慶祝吧,”李光北轉而道,“慶祝我終於沉冤得雪。”
陳東一怔,繼而才反應過來李光北說的是當初他被魏遠龔正榮等人栽贓陷害的事情:“可是我記得李老闆當初是被判了無罪的啊?”
“雖然法院判了我無罪,可是很多人心裡可是認定了我是真兇。”李光北一挑嘴角,神情中頗帶著幾分嘲諷,“要不是陳檢你發現了問題,我當初恐怕怎麼樣都得進去待上個三五年。”
陳東但笑不語。當初丁榮欽的案子,警方在李光北情婦家發現遇害警察趙剛的鑰匙扣,這成為了認定李光北有罪的關鍵證據。然而陳東在起訴前的複檢中發現這個證物有些問題,並將此事告訴給沈嚴。沈嚴聽後大為吃驚,連忙回到警局向領導彙報。後來經過一番波折,警方臨時撤掉了這個證物,這也是導致檢方敗訴的直接原因。從這個意義上說,陳東確實算是幫了李光北一個忙,不過陳東自己心裡清楚,這起案子背後有太多問題,無論是那個被做過手腳的證物,還是倉促而勉強的起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有人有意和李光北過不去。然而,李光北也不是省油的燈。無論是當初的無罪宣判還是今天的魏遠案,李光北其實始終並未處於下風。有公訴制度這麼多年來,即使是證據再薄弱的案子,被直接宣判無罪的也屈指可數,而李光北卻能做到這一點;這次的魏遠一案更能說明問題,從發現魏遠販毒到其被捕入獄,再到拔起魏家集團,前後僅僅用了三個多月的時間。這背後是多少方的角力,陳東連想都不想去想。
所以,陳東從沒有天真地以為過自己是李老闆的“恩人”。不過人家既然這樣說,自己也不必拂人面子,於是他配合地笑笑,端起了茶杯。
“叮”——兩只茶杯相碰,發出悅耳的聲音。
作者有話要說: 把孩子逗到炸毛為止,把媳婦哄到笑了為止,李老闆,good job。
李陳的故事是從《詭案》第一部完結開始寫起,後面會與第二部的情節結合上,忘記前情的同學可以去回顧《詭案1》的李陳番外。那是本人覺得寫得最好的兩個番外之一:p)
另外:《詭案1》的商志已經出版,京東當當天貓均有銷售。《詭案2》的個志正在預定中,大家可以根據荷包情況量力購買。群ua~~
☆、助手
許傑已經記不清這是自己第幾次看到老闆從這臺本田crv上下來了。自從上半年和這位陳檢相識後,這幾個月來,老闆可是沒少坐人家的車。今天上午他們去s市聽審,臨下高速時跟一個違反規則的新手女司機撞上了。其實這根本不是什麼大事,遠洋本身在s市就有分公司有營業部,從哪裡弄輛車都不成問題。而且老闆的父親、妹妹都在s市,他們誰家的車都不止一輛,但是老闆卻偏偏誰的車都不坐,直接跑到法院找人蹭車。許傑一開始有心想勸,可是當他看到老闆蹭車的物件是那位陳檢的時候,他識相地閉上了嘴。趁著老闆和陳檢吃飯的功夫,他打了幾個電話,確認了汽車賠付與維修的後續事項,而後又聯絡遠洋的一個分公司,從那裡弄來了一輛車,當司機將車送到一品居門口的時候,老闆和陳檢剛好吃完飯出門。
一路遠遠地綴在本田車的後面,許傑不得不時時囑咐司機不要跟得太緊。開車的那位警覺度很高,上次就曾經發現過跟著他的保鏢。他們就這樣跟著本田車從s市開回了h市。臨下高速前,許傑接到訊息,接應的車已經等在高速收費站之外了,他這才放心地讓司機超過前車,先回辦公樓去做準備。
許傑看著自己老闆下了車,又探頭過去和車裡的人說了兩句,而後那輛本田車才離開。直到此時,許傑才從樓裡走出,迎向自己老闆。
“老闆。”
“嗯,”李光北點點頭,邊走邊問:“車怎麼樣了?”
“留在s市了,我聯絡了分公司的王經理,拜託他幫忙跟進,等車修好了讓他們找人給開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