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雲笙拿著茶杯出辦公室,準備去茶水間接點水來喝。
結果這剛一出辦公室的門,就聽見那三個從笙時尚跳槽來雲氏的設計師,正交頭接耳討論得十分熱烈:
“啊啊啊,怎麼辦怎麼辦?雲笙竟然就是anna!如今還來了雲氏,她肯定不會放過我們的!”
“那房子的事,我們到底該怎麼辦?是還,還是不還啊?”
“房子肯定不能還啊!就算她是anna,如今還當了我們頂頭上司,她也不能霸道地讓我們把房子吐出來啊!”
“就是就是!誰叫當初詹映秋不和我們籤合同的,要怪就怪她們自己!”
“還想把送給我們的東西要回去,哪能這麼不要臉!”
“……”
雲笙眯眼,深邃的目光,很是沉。
她媽當初送房子的時候,說的很清楚,是讓她們承諾要在笙時尚至少幹滿十年的!
猶記得她媽剛把這些設計師招聘到公司來的時候,她們都是剛畢業,沒有什麼社會經驗的應屆畢業生。
她媽決定錄用她們,肯定是要從基礎,一點點地把她們教出來的。
但是如今市場殘酷,小公司鬥不過大資本。
為了避免用心良苦培養起來的設計師,最後卻被競爭對手高價挖走,白白給別人做了嫁衣,她媽決定,只要承諾在公司幹滿十年,她就送她們一人一套房。
同行業的設計師們,哪有這麼好的待遇。
辛辛苦苦幹滿十年,最多也才夠湊個首付錢而已。
而入職笙時尚,則直接領先別人一步,一開始就擁有了別人打工半輩子才買得起的房子。
那時候,那些設計師們一個個都興高采烈地收下房子,承諾幹滿十年。
結果呢。
她媽掏心掏肺地對她們好,完全把她們當做一家人,甚至她媽如今還住著老舊的居民樓,卻給這些設計師們,買的市中心繁華地帶的全新公寓樓!
結果最後,得到的,卻是這樣一個下場!
雖然這裡面,也有她媽不對的地方,那就是不該太信任她們,從而沒有簽下白紙黑字的合同,而僅僅只是口頭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