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菲提著行李箱走出理工大學的校門,這是她大學生涯的最後一天。
雖然她依依不捨,但是她一想到晚上的聚會,籠罩在她臉上的陰霾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她拿出手機,開啟扣扣。這是她的習慣動作,只要一閒下來,她就會檢視扣扣。果然,大姐發了一條留言。
“小妹,喜來慶客家館,晚上六點,我們到時見!”
凌菲看完大姐的留言,接著映入她眼簾的竟是他的資訊。
“小菲,你聽我解釋,我和袁小麗是清白的。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好嗎?”
他是她的男朋友,不,應該說是她的前男友。他名叫鍾世傑,和她是大學同一屆的校友。
一米八的高個,身材健碩,寬臉龐,高鼻樑,一雙桃花眼很是好看,面板呈小麥色,頭髮梳的一絲不苟,穿著十分講究,手腕上戴著一塊名錶。
這樣一個帥氣的富家子弟,哪有女孩不喜歡的?就算談過兩次戀愛、自認為理智的凌菲也不能免俗。
回想起他來,凌菲認為讓她墮入情網的不是鍾世傑那寬裕的家境,也不全是他那帥氣的長相,而是他那幅令她無法抗拒的嗓音,聲音渾厚而富有磁性。
說白了就是正中了凌菲的軟肋。凌菲最致命的弱點就是聲音控,只要遇到聲音好聽的男生,好感自然而然就上來了。
雖然他討來了凌菲的好感,也順利地升級成為她的男朋友。但是在凌菲看來,經不起外界誘惑的男朋友,失去了她也不覺得可惜。
因此,當凌菲發現鍾世傑和她的閨蜜袁小麗走得越來越近時,她漸漸和他疏遠了。
“鍾世傑,你腳踏兩隻船,你有什麼資格繼續做我的男朋友?請你離我遠點。”回完簡訊,她就把手機塞進手提包。
當她把手提包的拉鍊拉上,正要往前走時,她的男友就站在離她不遠的地方。凌菲愣住了,呆若木雞地杵在原地。
鍾世傑走上來緊緊握住她的手,含情脈脈地看著她。
“小菲,我們和好吧?我只愛你一個人。小麗是你的好閨蜜,愛屋及烏,我當然會像你一樣把她當好朋友。可我對她的喜歡僅限於朋友之間的那種喜歡,你明白嗎?”
“我真看不出你竟能做到如此博愛。可以因為我,愛她勝過愛我?誰都知道你和她的關係很不一般,你還在我面前大言不慚說你只愛我。”
凌菲用力甩開他的手,往後退了幾步,伸出手製止他走上前。
天色突然變得陰沉。太陽不知何時鑽進烏雲裡去了。起風了,風呼呼地吹著,吹得路邊的榕樹瑟瑟發抖。
一陣大風吹過,凌菲不禁打了個寒顫。她連忙將衣服的拉鍊往上提了提。
凌菲一米六五的個子,身材姣好,面板白皙細嫩,瓜子臉,一雙柳葉眼細長有神。她經常鍛鍊身體。
除了運動,凌菲還喜歡看書。世界名著和國內名著她看不膩,而且看了一遍不過癮又再看一遍。她非常喜歡聽人講故事。
凌菲渾身透著魅力和活力。她穿著簡單得體,現在她正穿著一件米黃色帶拉鍊的短袖t恤衫和一條灰色的休閒緊身褲。把她那姣好的身材映襯得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