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發生了剛才的一幕,他衝入火場之中將人救下。
同時也震懾了這些瘋狂的暴徒,將風險降低。
所以現在蘭斯身旁,在那燃起的火光下聚集了這場荒野破曉行動的百來個傷者,連同一起的還有那些英雄,奇怪在於親衛隊的人不見了。
這支傷兵組成的軍隊現在看起來有些狼狽,或者說打仗就不可能幹淨,就算趕不上蘭斯那種程度,但看起來也是一堆的殘兵。
但是當他們發現那些暴徒竟然敢將武器對向領主的時候就不是這樣了。
這就意味著他們是敵人!
甚至連廢話都沒有,面對敵人的只有冷酷的面容和那黑洞洞的槍口。
和軍隊成排成列的隊形相比,暴民雜亂的武器裝備以及亂哄哄的樣子就顯得很可笑。
軍隊保護他們的時候感到非常安全,但是當成為敵人之後才明白什麼叫做恐懼。
“不!不不!他們太強大了!”
“快逃吧!他們的眼裡全是殺意!”
“噓…現在就連聖光也不能保護我們了。”
雙方陷入對抗之中,但是恐怖的壓力早就讓這些暴徒陷入恐慌之中。
目光掃過那些暴徒的面孔察覺到這個,蘭斯並沒有命令開槍,而是站了出來。
“夠了!”蘭斯從那些士兵之中走了出來,抬手按下身旁的槍口,“你們是為什麼來到這裡的難道忘了嗎?還是說遭受的苦難太少了以至於讓你們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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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斯獨自一人朝著那人群走了過去。
“三天,我們攔下邪教徒的入侵,我帶領哈姆雷特士兵血戰整整三天才守住了前哨站,甚至邪教徒驅逐出荒野。
他們這些人之中有些和邪教徒戰鬥受傷還在堅持戰鬥不願意從前線退下,有些人廝殺了一天一夜都沒有得到休息。
我們付出了血的代價就是為了保護你們,我有什麼對不起你們的?
但是你們呢?你們將槍口對準我?對準為了保護你們而流下鮮血的戰士?”
蘭斯的話語越發激動,說著解下頭盔丟到地上,走出幾步又將那破爛一樣的盔甲脫下,顯露出裡面早已被鮮血染黑的破爛衣服,不設防一般朝著那些暴徒張開雙臂大喊:
“如果你們覺得我做錯了什麼,那就向我開槍!向你們的領主開槍!”
話音落下本來混亂的場面瞬間陷入到死一般的寂靜之中。
要知道他可是潔癖,為什麼寧願掛著這一身的汙穢?
為什麼還要帶著那破爛一樣的盔甲?
等的就是這一刻。
蘭斯這些話喚醒了這些暴徒被狂熱籠罩的思維。
對呀!自己為什麼會來到哈姆雷特?
帝國和教會拋棄了他們,饑荒、戰亂、匪患,絕望籠罩在他們身上。
而就在這個時候是領主的出現拯救了他們。
雖然哈姆雷特也有匪患,有邪教徒,有怪物之類的威脅,甚至有幾次混亂波及到城鎮,看起來和其他地方沒什麼區別。
但是唯一的區別就是實際上自己在這裡能夠吃飽喝足,幾次混亂都沒有波及到他們。
而這一切都是領主在帶領軍隊在默默保護他們,而自己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