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哈,這個就是傳說中的過河拆橋吧。
常平頓感人心險惡,低聲嗤笑,“是迷路了,我給帶來的。要不是遇到我,他估計得摸到天黑。”
“……”
周俊廷的臉聞聲便沉了下來。
雖然不知道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不愉快,但陶然本著和氣生財的原則,連忙給兩人介紹,“周先生,這位是顧氏集團法務部的常平常律師。常律師,這位便是我們服裝廠特聘的設計師,周俊廷先生。”
她的話說完,場面還是僵持著。
“搞服裝設計的?”
常平的這句詫異別有深意,彷彿在質疑說,搞設計的人怎麼會連路都找不到?或者換一種說法,連路都找不到的人能設計出什麼樣的服裝?
周俊廷不可能聽不出來他話裡暗藏的諷刺,“怎麼,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能有什麼問題,就是……嗯,挺有意思的。”常平抱著胸,食指順著鼻樑摸,表情和他的話卻是截然不同。
周俊廷挑不出他話裡的毛病,放在心裡暗暗罵道,做律師的果然都是巧舌如簧。
兩人一左一右地對峙,站在中間的陶然納悶,這是結上了什麼仇什麼怨,初次見面需要做出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的樣子來?
最後還是陶然努力尬笑,力挽狂瀾,“常律師,今天有勞了,其實也沒什麼重要的事,真是麻煩了。”
常平拽了拽領帶頭,痞痞地笑道,“沒事,反正我就是專門給人幹這個的。正所謂隔行如隔山,搞得定設計,就未必能看得懂一份簡單的合同。”
周俊廷本身就自帶一種生人勿近的高冷氣質,常平這句指示性很強的話一出,他周遭的氣場就更冷了。
陶然想,或許有些人就是這樣,天生的不對付,哪怕是初次見面也可以互相看不順眼。好像上輩子的仇來不及報,這輩子接著補上。
好在兩個都是成年人,沒有做出不理智的行為。
在常平的把關下,雙方順利簽完了所有的合同。
從會客室出來,差不多也到了午飯時間,陶然藉機還人情,“常律師,如果不嫌棄,一起去上面吃個飯吧,今天麻煩你了。”
常平自然而然地抬起左手,看向腕錶,“不了,我還得回公司去。”
陶然知道這些人的工作量有多少,不敢再輕易打擾,便點頭,“那就先記下,等常律師有空了我們再一起吃飯。”
“好。”
常平露出腕錶的時候,陶然沒注意,但站在一旁的周俊廷一打眼便發現常平戴的手錶,跟他一樣,也是沛納海的。
只不過他戴的是潛行系列,常平戴的是黑色的魯米諾杜爾,比他手上的這隻貴了不只一倍。
這些人,除了知道砸錢買貴的,還懂什麼?
這邊還在應付陶然的客套話,那邊只掃一眼,常平就看到了周俊廷眼裡淡淡的蔑視和譏諷。
對兩人之間的明爭暗鬥,陶然依然是被矇在鼓裡,“那常律師現在是要去地下車庫取車?”
不知道常平是不是故意膈應周俊廷,抬高了手腕,右手指點在錶盤上,“嗯,趕時間,我要先走了。”
“好,常律師慢走。”
周俊廷用右手捂住了沛納海,他暗暗發誓,以後再也不戴沛納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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