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忠笑著說道。
“其實,他們是想多了!”
隨意的擺了擺手,然後朱明忠又說道。
“他們怎麼就不知道,朕派兵過去,是為了讓那個什麼“吳周”自除國號,是為了斥責他們,這兵派過去,可不僅僅是為了保護僑民!也為了教訓那些人,這麼多年,吳家的人在那裡做威做福多年,難道我大明就忘記當年吳三桂所犯下的罪孽嗎?朕是不會忘的,大明也不會忘記,當然,鞭屍那種事情,朕不屑為之,可有些事情,朕是畢生不忘……”
原本就有意在吳周的問題上,作出一些變化的朱明忠,思索片刻後,然後說道。
“僑民,必須要加以保護,這是不能動搖的原則,既然僑民的利益遭到損害,那麼,大明就必須要有所行動,德里方面……”
沉吟片刻,朱明忠對一旁的侍從官令道。
“傳今五軍都督府,命令他們制定計劃,從南天門調過去一支艦隊,如果德里方面不明白事理,那就想辦法讓他們明白,有些人,不教訓一個他們,他們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聖裁已經做出了,既便是有各種意見,作為大臣的眾人也只能選擇服從,對於這個結果,方以智並不覺得有什麼意外的地方,跟隨陛下多年的他,很清楚陛下是一個極為護短的人,絕對不會容忍任何國家欺負大明的僑民。
不派兵?
幾乎是不可能!
“陛下,臣還有幾項立法草案之事請陛下御覽……”
說著便起身從袖子裡取出了一份摺子遞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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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忠接過一看是一份《濟貧法》草案。依照大明朝的的規定任何一項法令在頒佈膽必須以草案的形式呈報,然後,還需要公示三個月,儘管並沒有所謂的審議過程,但是必須經過內閣的討論,最後當然由皇帝批准,才能成為成文的法令。
在立法的問題上,朱明忠幾乎不曾插手過,當然,除非了一些原則性的問題。不過就今天的這份草案,卻讓朱明忠感覺到幾分為難。
濟貧,大明確實一直都有成體制的濟貧,只不過在另一方面,大明同樣也有禁止乞討的法令,而濟貧也侷限於沒有勞動能力的人,這部《濟貧法》從公佈之初,就一直飽受爭議,而爭議的核心就是乞討。
大明禁止乞討,將乞丐流放到海外,是為了充實海外殖民地、諸夏,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多年來如一日的推進,直接讓乞丐這個行當從大明消失。但是《濟貧法》卻准許乞丐在某些特定區域內乞討,這無疑是與禁止乞討的法令是相互牴觸的。
當著大臣們的面,朱明忠初略地翻了一下草案,對於這個草案中提及的大多數內容,他都是支援的,畢竟,將濟貧以法令的形式加以推進,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對於進步本身,朱明忠並不會排斥。
不過,他仍然取出了草案中的條款向詢問道。
“諸位卿家,你們這條是不是寫錯了?”
給陛下這麼一問,方以智等人連忙湊上前仔細看了看之後,以極為肯定的口吻回答道。
“回陛下,這一條款沒有差錯。”
“沒有差錯?那麼之前朝廷頒佈的法令呢?”
朱明忠指著草案中的一條以嘲弄的語氣責問道。
“準確百姓行乞?難道諸位忘記了,之朝廷下令禁止百姓行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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