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注重皮相,但不代表他不知道她長得很好看。
相反,他一直都知道她美得極具侵略性。
任璇把手裡握著的不大的盒子開啟,看到裡面的東西時怔了怔。
“這……”
陳零把盒子裡的兩條戒指項鏈拿出來,攤放在她的手心裡,“這才是今天要送你的禮物。”
兩條項鏈一大一小,就連戒指也是一大一小。項鏈將戒指串了進去,但與以往見過的戒指不同,這枚戒指是通體雪白,倒更像是骨質的。
任璇捏了捏戒指,“骨質的?”
陳零點頭,“不是什麼特殊的骨頭,不過這兩枚戒指是我自己去打磨的。”
任璇有些驚訝,她沒想到陳零竟然會自己動手去打磨戒指。這樣想著,手裡平平無奇的戒指也變得沉重起來,隨之而來的是心底泛起的甜意。
她比劃了一下小的那枚戒指,發現如果把戒指卸下來戴的話,應該恰好能套到她的右手中指上。她又仔細看了看戒指內裡,發現裡面有一句英文字母“i don&039;t ind the thorns.”
——我不介意荊棘。
<101nove.hen.
這句英文讓任璇想起格林伍德那一首非常著名的詩《我不介意荊棘》——
我不介意嚴寒 當我有爐火帶來溫暖
我不介意雨滴 是它讓花朵充滿生機
我不介意荊棘 倘若你是玫瑰
任璇伸出手去摸了摸那行刻下的英文字母,刻得有些粗糙,她卻覺得越發愛不釋手起來。
而另一個他自己的戒指,刻下的則是“i a rs.”
——我是你的。
怎麼辦,她覺得她更想撲倒陳零小哥哥了。
“大小很合適,我也很喜歡。”
那就沒問題了,戒指的尺寸是他按照自己目測的資料來定做的。
對於一個狙擊手而言,目測距離幾乎是一種本能,所以他才能猜得這麼合適。
任璇把她的那條項鏈遞到陳零面前,“幫我戴上吧。”
她轉過身子背對他,任他幫自己戴上項鏈。戴好之後,任璇拿起另一條項鏈,正準備幫陳零戴上才想起來在軍營裡好像不能戴項鏈戒指,“在軍營裡好像不能戴項鏈吧。”
“訓練的時候不可以戴,不過我回到宿舍後會戴上。”
聽到陳零的回答後任璇很滿意,三兩下幫他戴上,順便在他背脊上落下一吻。
任璇很清楚的感覺到了陳零背脊一僵,呼吸有些錯亂起來。
見陳零重新坐好後與她對視,視線有些危險,任璇笑得無辜又乖巧,“陳零小哥哥,再不趕去聚餐的地方時間就不夠了。”
現在已經快到下午兩點了。
陳零無奈,屈指蹭了蹭任璇的鼻尖,笑了笑也就端正坐好啟動車子了。
作者有話要說: 牙齒什麼的絕對是我的祖宗
果然只有男神和大家才是真愛嘻嘻嘻_(:3」∠)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