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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離開了校園的雷小寶便在家中幹起了農活。
直到他十七歲被父母送去大城市打拼為止,他一直都在家中幹著農活。
十七歲的他,早已不再是當年那個厭惡讀書的小寶了。
時間,讓他懂得了學歷的好處,讓他知曉了金錢的妙用。
學歷不夠的小寶,對於父母讓他去大城市打拼掙錢的安排,並不反對,且還十分的贊同。
來到大城市的小寶經常幻想著,有一天,自己能夠榮歸故裡。
開著豪車,帶著金錶,摟著美女,一路一撒錢回到家鄉。
然而現實卻是殘酷的。
在大城市裡住了好幾個月,小寶卻也只能領著微薄的薪水,住著最垃圾的廉租房。
沒有所謂的賺錢大運,沒有天賜洪福。
若不出意外,小寶將和那與他一起來到大城市拼搏的諸多年輕人一樣,成為成百上千萬北漂族之中微不足道的一員。
普通,平凡,微不足道。
不出意外的話……
只是,意外還是發生了。
那是一個宛若三流智障小說般的橋段,也是小寶此生最美好的邂逅。
夜,在外吃完宵夜的小寶在回家的途中,在小區垃圾站處,偶遇了兩個女孩。
一個長相宛若仙女,但卻重傷頻死。
一個長相普普通通,但卻抱著頻死的女孩,淚流滿面。
當場,小寶便報了警!
事實證明,遇上小說中英雄救美的橋段的時候,以正常人的反應去應對,完全就是一智障般的舉動。
在小寶剛剛拿起他那從二手市場淘來的手機,準備報警的時候。
眼前那個長相普通的女孩卻突然暴起,從懷中掏出一把匕首,插入了小寶的心髒。
一瞬間,小寶便失去了全身的力量,癱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