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好野的規矩! (第1/4頁)

宗門禁令:

一、禁止任何門人招惹滿足上述任一條件之人。

二、禁止任何門人隨意招惹他人,我們的原則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三、人若犯我,務必除惡務盡、斬草除根、不留活口、挫骨揚灰,最好是連其家族、宗門、至交好友等一同抹除,不留任何活口!

其後,還要選擇風口處揚其骨灰,這樣才能吹的更遠。

四、如無法滿足第三點條件,斷不可與之交惡,選擇忍讓即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五、若因特殊原因,必須要招惹滿足‘招生條件’之人,必須一擊必殺,並在最短時間內滅其家族,尤其是女友!

且至少派高出對方最強者三個大境界者出手,絕不能給對方任何反應的機會。

如宗門實力不足···

就算再特殊的原因也不準招惹!

哪怕選擇賠禮道歉。

哪怕前提是某弟子被對方牛頭人。

六:···

看完一系列的新規,五位長老人都麻了。

前面招收弟子的新規倒是還好,雖然不懂這有什麼用,可好歹還不算太離譜,勉強可以接受,但宗門禁令是什麼鬼啊!?

不準招惹滿足收徒條件的人?

這就算了。

不動手則已,一動手滅人滿門,甚至連親朋好友都不放過,還不留任何活口,完了還要挫骨揚灰。這種行為,真的不怕被當成魔教嗎?

大長老一個哆嗦,道:“宗主,這禁令只怕是有些不妥啊?”

“有何不妥?”

林凡翻著白眼反問。

“動則滅人滿門,這···太狠了,有傷天和,且容易遭受反噬啊!”

“什麼反噬?”

林凡再度反問:“都滅人滿門了,至交好友也全給他乾死,還挫骨揚灰不留痕跡,誰知道是我們做的?”

“就算知道了,無親無故,誰幫他們報仇?”

“還是說大長老你難道認為只殺一個就安全了?難道他的家人好友不為其報仇?”

蘇星海被懟,一時間瞪著雙眼,卻不知該如何反駁。

二長老巫行雲則沉思道:“宗主,要如此,咱們攬月宗目前怕是沒這個實力啊。”

“就算我們幾個老傢伙齊出,也不過是勉強三流宗門戰力。”

“所以,我不是寫的很清楚嗎?”

“沒有足夠實力,就給我忍著!都沒那個實力滅人滿門還敢招惹人家?就不怕被人家反過來滅門?難道沒死過嗎?”

大道理美女也不給面子。

林凡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更清楚怎樣才能‘活下去’!

因此,這些條款必須執行。

這話一出,巫行雲紅唇數次開合,最後卻也是啞口無言,不吭聲了。

反駁自然是想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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