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發財帶著女人到縣衙時,縣令正對著那五百兩銀子笑,那真是眉開眼笑。
蔣發財看他那個財迷樣,好懸沒笑噴,也不知道他怎麼那麼錢迷。
其實這幾年,他明著暗著的也沒少賄賂他,他也知恩圖報,給他開了很多方便之門。
按說這些年了,他也不缺錢啊,怎麼還是那麼見錢眼開。
這個縣令你說他貪吧,他還從來不是使勁刮你,你給他點他就開心,就知足。
你說他善良吧,好多窮苦的人,就是餓死了,他都視而不見。
可你說他是惡人吧,還真冤枉他,因為每次出現爭執時,他不會因為對方的財大勢大就故意袒護,從來都是秉公執法,甚至還往弱勢的這方偏一些。
所以這些年,他的口碑還是很好的。
縣令看蔣發財來了,就讓人給蔣發財搬了一個椅子來,蔣發財擺擺手說:“草民不敢逾越。”
這是張寒定的規律,在外面時,一定要擺清自己的位子,絕不能越矩,讓人詬病,從而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縣令看蔣發財是真的不坐,也就沒再堅持。
那個女人跪在地上磕頭,縣令問她:“你的父母是誰?”
女子說,她原來是一個大戶人家的家生子,姓袁,一直伺候小姐並陪嫁,後來做了主子的小妾。
不想小姐生第二個孩子時,難產死了。
一年後,主家續絃了,夫人看她有了身孕,就趁主子不在,把她賣給了妓院。
孩子生下後,一直在妓院裡養著,從來沒出過後院。
眼看孩子一天天大了,總不能關他一輩子吧,所以就想給他找個好人家。
幸好被張老爺撿去了,沒想到因為孩子跟潘公子長得像,讓潘公子誤以為是他外甥。
縣令問她:“你願意從良嗎?”
女子聽了雙眼大睜,嘴唇都哆嗦了,不太相信的問:“我可以從良嗎?”
縣令說:“你只回答我是願還是不願?女子連忙點頭,連聲說:“願意,願意。”
縣令說:“那你有什麼打算?”
女子腦子有些混亂,也有點茫然,問到:“我怎麼打算啊?不是誰贖我,我跟誰走嗎?”
縣令一聽,頭都大了,這女人是什麼思維,難道我把你弄出來了,我就得收留你嗎?
蔣發財一看就明白了,這個女人以前就是個下人,然後小妾,最後賣身,都是伺候人的,你讓她自己過日子,她根本就不會。
而且她的身份也讓人難容,讓她單獨過日子,恐怕也不會太平。
蔣發財就說:“把她給我吧,讓夫人來安排她。”
縣令忙笑著說:“太好了,本官正是這個意思。”
縣令把這個燙手山芋塞出去的,心裡一陣輕鬆,這要是縣衙裡留個這樣的女人,別說他老婆就是外人,也得對他指指點點的。
若是被上級知道了,還不給他打個小報告,你說你沒有什麼齷蹉的心思,誰信啊?
蔣發財拿著女人的賣身契,回到宅子,讓她先跟兩個女人收拾屋子做飯。
女人千恩萬謝的跟著兩個女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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