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龍的臉皮比城牆都厚,一直就是抄襲別人的作品,自己一點創新都不會,這種公司不倒閉簡直沒天理!”
“這次我支援周淩!遊戲行業需要創新,傲龍這個抄襲狗就應該滾蛋!”
“最好直接把《樂樂堂》給判停運,抄襲者不該有好下場。”
“早就該這麼做了!周淩的遊戲一直在被抄襲,也不知道他會不會頭痛。”
“不能助長這股抄襲的邪風,用法律途徑能把問題解決是最好的。”
不過輿論並不能從實質上幫助周淩,這場官司,經過一個月的時間,依然在扯皮,整體風向也看不清晰。
這場官司是遊戲界第一場關於“版權”和“抄襲”問題的官司,甚至可以說這場官司將會直接給後來的法律判定做出指導,具體該怎麼判決,法官非常謹慎。
私下裡,周淩和律師探討過很多次要怎麼贏下官司。快到二月末的時候,周淩的律師給他介紹了他的師弟,他的師弟願意加入周淩公司,擔當專門法律顧問。
“任柏清。”一個吊兒郎當的邋遢漢子不耐煩地做出自我介紹,自我介紹簡單到只有一個名字。
周淩不是看臉的人,但這也……
憋了半天,周淩只有一句話:“能給我看看你的律師資格證嗎?”
沒辦法,眼前這個人怎麼看怎麼像流浪漢,實在難以想象這家夥會是律師……律師不應該都是那種穿西裝打領帶,手提黑色公文包,精明強幹的樣子嗎?
這人真的靠譜?
邋遢漢子隨手把揹包扔在桌子上,從雜亂的包裡翻出一本髒兮兮的律師資格證。
嗯,確實是律師。
周淩覺得不能以貌取人,於是問到:“任律師,不知道你怎麼看這個案子?”
任柏清一掃之前懶散的樣子,目光銳利:“如果依然維持原狀,肯定會敗訴。”
“為什麼?”
“幾個關鍵點:一,根據著作權法,你們確定的起訴核心:玩法抄襲,在法律上找不到對應的內容,說白了就是這裡不受法律保護。二,不正當競爭行為。兩個遊戲名字相似,內容相似,看起來好像原創很委屈,但是從法律角度講,這種行為無法判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任柏清的師兄還想爭辯一下,但是周淩卻抬手攔住他。
“沒錯,你有什麼好辦法嗎?”
任柏清說了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話:“法庭上只講法律,不談道理,我們想要勝訴,就要抓住法律上的重點,而不是實際上重點。”
他補充說:“傲龍的抄襲行為,實際上的重點是玩法抄襲,但是法律上沒有這一條。要是想打贏官司,就得放下這個玩法抄襲的包袱,去找那些看似是邊邊框框,實際上沒什麼屁用,但在法律上可以談的東西。”
周淩眼睛一亮,這個觀點很犀利,直指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