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很好!就這樣!”
趙善行面前的顯示器上,是《樂樂堂》的試玩版本。
技術員推了推眼鏡,為趙善行解釋道:“趙總,《樂樂堂》完全按照您的要求,做到了對《泡泡堂》百分百的模仿,二者之間除了原畫其他全都相同。”
趙善行連連點頭:“對!就這麼做!緊跟著周淩的腳步,不會錯的!”
技術員面帶猶豫:“可是,趙總……我們這樣真的不會惹惱周淩嗎?一直模仿他的作品……”
其實技術員並不想做模仿的活,顯得太沒技術含量,但他說了不算。
趙善行輕輕一笑:“不會的,之前的《熱血傳奇》和《夢幻西遊》模仿作品也很多啊,他也沒說什麼,咱們再模仿一下《泡泡堂》,也是人之常情嘛。”
“這……”好像沒什麼不對,又好像哪裡不對……
《樂樂堂》的製作速度極快,一個月的加班加點就搞出來了。當然,這要歸功於初始版本的《泡泡堂》內容很少,抄起來也容易。
遊戲基本完成,趙善行迫不及待地開始宣傳。除了傳統的宣傳方式,趙善行還邀請了《樂樂每一天》的作者李紅梅,讓作家幫忙宣傳。
《樂樂堂》的故事背景就是《樂樂每一天》,認真算的話遊戲只是用《泡泡堂》套了一層兒童故事的皮,核心還是《泡泡堂》的那些東西,不過不管怎麼說,這也算是ip應用了,再說《樂樂每一天》在兒童之間也是非常有市場的,吸引些小孩子來玩不成問題。
讓作家宣傳遊戲,少不了一番扯皮,不過錢總是能解決一切問題。
被錢打動的李紅梅無奈:“我會在新書的封面和末尾加上游戲宣傳。”
《樂樂每一天》是按月更新的插畫書,用新書做宣傳,無疑是拉攏讀者玩遊戲的最好方式。
李紅梅走後,技術員遲疑地問:“趙總,這次的模仿作品,能達到什麼程度?”
趙善行無所謂地說:“還是老樣子吧?周淩吃肉,咱們喝湯,能用ip吸引來一部分玩家,就完全可以了。”
——
《樂樂堂》的宣傳鋪開,網路媒體們紛紛報道。率先注意到這款遊戲的,自然是那些關注網路新聞的玩家們。
不過,和往常不同,這次的輿論幾乎都在偏向周淩,斥責傲龍與它的《樂樂堂》。
“什麼情況?這麼快就有《泡泡堂》的模仿作品了?這個新遊戲抄襲得太明顯了吧。”
“能不能有點創意?人家出什麼你們抄什麼,別以為披上《樂樂每一天》的皮我就不認識了,這就是換了衣服的《泡泡堂》!”
“無恥啊,這樣明目張膽地抄襲。”
“這不算侵權嗎?不只是內容玩法,連名字都要這麼像,aab格式的,還都帶個堂字。”
“垃圾《樂樂堂》!垃圾傲龍!就會抄襲!”
“之前沒什麼太大感覺,但是《樂樂堂》這款遊戲的抄襲痕跡太重了。”
“支援《泡泡堂》!《樂樂堂》是什麼垃圾東西。”
<101nove.eo趙善行會翻看一些網上的評論,這時候他有點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