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寡婦說:“姐夫,你來評評理,姐姐六天前在我那裡借走了東西,說好三天歸還,現在都六七天了,還賴著不想歸還。我過來要,她還和我吵架。……常言道,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姐夫說:“有借有還,人之常情,說好三天還,到時還不了,應及時打招呼說明原因,請求取得諒解,拖而不還那是不對的。……”
做姐姐的說:“這那裡是借的?這東西本來就是我們孃家祖上的寶貝,一直在她那裡放著,早幾天我拿了回來。怎麼說借的呢?她用得,我用不得?真是豈有此理!”
姐夫說:“大妹子,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既是祖上留下的寶貝,你們兩人共有,別以為父母都走了,死無對證,就把寶貝歸為已有!”
到了這時,陳寡婦終於明白了,這個姐姐想把這“小弟弟”歸為己有。而世上的事還真有說不清話不明的事。儘管她氣得翻斤斗,連死的心都有了,但死了也於事無補。心想:“錯就錯在前世未修,以至於今世做了寡婦,也從此低人一等,你敢說這是自已相好給的嗎?不敢!否則‘不守婦道’這句話就會成為殺人厲器!這個姐姐也看準了這點,才明目張膽地把這寶貝歸為已有”,想到這裡,她真想大哭一場。
山區的盛夏早上,清涼涼的,甜絲絲的,陽光從窗外透過窗欞傾瀉進來,灑在陳寡婦那張無助的臉上。窗外樹上知了在不停地叫喚著,似乎在訴說著人生的冷暖世態的炎涼。
她胸口在隱隱作痛,她的心在淌血,在流淚!她這口氣很難嚥得下去。……告她去,告她去!這念頭不止一次閃現在她的腦海中。
“這般看來,你是不想還的囉?”陳寡婦問,她是抱著一線希望,希望姐會回心轉意。可是,她錯了,她姐的回答讓她從希望的頂峰跌落下來。她姐說:
“還啥還!這本來就是我的東西,憑啥要還你,你配嗎?不看看自己是什麼東西!”
陳寡婦的心徹底冷了。她對姐再也不抱任何希望了。好在白灘府的尤知府是個清官,大家都說他會秉公執法的。
陳寡婦經過一夜的認真思考,及有關的細節來龍去脈理了一遍。
第二天,陳寡婦一紙訴狀將她姐姐鄧大娥給告下了。
尤知府問陳寡婦:“來告者何人?”
陳寡婦說:“民女鄧悠青,家住陳家灣。狀告姐姐鄧大娥,借東西不還,妄圖據為已有。”
尤知府問:“鄧大娥家住那裡?”
陳寡婦說:“黃石山村人。”
尤知府問:“所借的是啥物件?價值幾何?”
陳寡婦說:“是‘小弟弟’,是無價的。”
尤知府問:“既是無價的物件,可有來歷否?”
陳寡婦說:“當然有來歷。一個月前,有一賣日雜百貨的貨郎挑著貨郎擔,那日天氣炎熱,那貨郎挑到我家門前時突然暈倒。我看是中暑,給他餵了解暑藥。他好後給我錢,我沒要,他就把這東西送我。說是以謝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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