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嘴角抖了抖,心說這小子心理素質還真不咋地。
剛才看他不自覺來回掃動的眼神,我就有點猜測,再加上他的手還有腰畔露出的那一截工具,我就已經確定了這小子的身份,他肯定是個扒手,就是那種街邊上那種常見的貨。
用一個帶我的老幹警的話說,就是這種人,臉上都“掛相”。
“瞅你那熊樣。”我橫了他一眼,露出幾分不耐煩的表情說:“我也沒說你幹什麼了啊。”
“嘿嘿。”他搓著手訕笑,小心翼翼的偷眼看我。
“放心吧,這裡是監獄,又不是派出所,再說就算是派出所,你也不用這麼怕吧,你應該挺有經驗的啊。”
聽了我的話,他的臉色登時有點僵硬,露出想要分辨卻不知從何說起的表情。
我說的都是事實,現在小偷想要定罪的條件實在是太苛刻,首先需要現場抓住,人贓並獲。其次是贓物的金額,要達到夠起刑的標準。再一個就是要受害人出面,跟民警回去做筆錄,證明財產受到了損失。
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只要有一條標準達不到,就不能起訴小偷。
我之前實習的時候也抓過不少慣偷,每次都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不能上刑,要不就是金額不夠,要麼就是受害人不配合。
每次遇到這樣的人,我們一般都是狠狠的收拾一頓,再拘一段時間也就放了。
“警...警官...我...”這哥們兒哆哆嗦嗦的,被嚇得夠嗆。
“來這裡是看誰啊?”
我隨口說著家常話,緩解他的緊張。
“來看我婆娘。”
“什麼罪,判了幾年啊?”
“盜...盜竊,三年半。”
這小子老老實實的說。
“嗯。”我點了點頭,說:“三年半也不長,表現好差不多還能減一次。”
“是是。”他不住的點著頭。
“你來這會兒,有沒有看見這裡面有人啊?”
我眼睛眯了眯,終於問到了正戲!
“啊?”他抬頭看我,愣怔了片刻,才開口說:“有...有的,剛才還有一個女警官在裡面呢。”
“哦?”我眉頭輕挑:“她現在去哪兒了?”
“去後面了”他指著另一旁的過道說。
“幹嘛去了?”我有點好奇,那邊是平常用來堆雜物的地方,平時根本沒人去。
慣偷兒囁嚅著不說話。
“說!”我眼睛一瞪,煞氣十足。
慣偷兒身子一抖,畏懼的看了我一眼,接著小心翼翼的開口說:“那個...剛才有個老頭兒,看著挺可憐的,她過來想要探監,那警官說他不滿足條件...後來兩個人又說了什麼...之後就一起去那邊了...”
我的眉毛頓時擰了起來!
不滿足條件?我看就是要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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