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弄清楚孩子的下落,那孩子就會成為這件事情的鑰匙。
而從“沒”字上來看,這個孩子恐怕已經不在人世,而且跟他媽一樣,被沉在了哪裡,不被人所知。
那個被逃難母親視如珍寶的孩子,到底是怎麼死的呢?
看來也只有葛三多的老婆知道了。
而葛三多的老婆被那隻手給逮走了,招魂肯定找不回來,解鈴還須系鈴人,得先把那個手掌骨給找到。
我一尋思,“沒”字有手成“投”,“走投無路”,是說已經被逼到了一定程度了,而“沒”意同“冇”,字形是右下角隱藏的意思,右下角,陰河的右下角,是一大片蘆葦地。
地點我是算出來了,可是這一片蘆葦地有一人多高,小孩兒進去都跟迷宮似得,那麼小的一塊手掌鼓,就算有了地點,特大海撈針似得,怎麼找呢。
要是能跟李國慶用磁鐵吸東西一樣,把那玩意兒給吸過來就好了。
對了,我靈機一動,立刻問李國慶:“咱們村牛大壯現在還養狗不?”
李國慶聽我沒頭沒尾的問了這麼一句,還挺納悶:“牛大壯?你找他幹啥?養呢養呢。”
我忙說道:“咱們過去一趟,跟他借個鼻子靈的狗。”
雷婷婷恍然大悟,顯然已經明白什麼意思了,唐本初瞪著眼:“用狗來聞骨頭的味道是不是?師父高!真高!”
“原來如此啊!”李國慶一拍巴掌:“行啊,就是前一陣子吧,他養的狗把一個老頭兒給咬壞了,賠了不少錢,現在都不出來遛狗了,說太兇,你去借狗,不能被狗給怎麼著了吧……再說了,讓狗聞骨頭,聞的出啥,狗還不直接給吃了啊?”
“你放心吧,這是兇骨頭,狗精著呢,不道:“但是咱們要借的狗,是越兇越好,不厲害的狗,鎮不住邪東西。”
李國慶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領著我們就上牛大壯家去了。
牛大壯是個屠戶,一開始是覺得自己每天賣完肉剩下好些個骨頭怪糟踐的,索性養了狗來打掃戰場,結果不知不覺狗越養越多,而他養的狗又是出了名的兇,時間長了,他也不賣肉了,專門營生鬥狗賭錢,倒是發了點小財。
屠戶整天殺生,煞氣當然就很重,跟著屠戶混的狗,也慫不了。
到了牛大壯家,他一瞅見我還挺意外:“千樹回來了?不是說你上縣城幹大買賣去了嗎?咋,這是衣錦還鄉啦?”
我擺擺手讓他別臭我,就開口要借一條最兇的狗用用。
牛大壯瞅著我一臉意外:“你還要個最兇的狗,你知道我這兒的狗多惡不?不是我摳門,我就是擔心你降不住,給你咬壞了不就麻煩了。”
“要不我跟你簽個生死文書?”我說道:“我出事,我不賴你,狗出事,你也別賴我。”
牛大壯一下被我給逗笑了:“哎呀我說你小子上了縣城,心氣高拉!這口氣,還狗出事,你知道我這狗多牛逼嗎?”
“這不就領教來了!”我說道:“你也別墨跡了,借不借吧?讓我也見識見識,你的狗能有多惡。”
牛大壯也是被我給激了,一回頭就上狗舍裡面,給拉了一條花皮大狗來。
我不懂狗,不認識是個啥品種,但是瞅著模樣,跟個小牛犢子似得,兩只狗眼目露兇光,獠牙又尖又長,還真是一看就厲害,自帶淩厲殺氣,感覺跟狗中之王藏獒比,都不輸氣勢,心裡很滿意:“行,這狗好,我就要這個狗。”
“算你小子有點眼光。”牛大壯得意洋洋的介紹說,這個狗以前是看工廠的,後來工廠裡面進來了賊,賊本來給這個狗餵了下藥的香腸,想把狗給迷了好偷東西,結果被狗一下識破,反倒是咬死了賊,這事兒挺轟動,雖說狗確實是盡忠職守,不能說它錯了,可畢竟沾染了人命的狗,讓人怕,所以工廠主人一合計,讓把這個狗給送走了賣掉,怕留著不知道啥時候給惹了禍。
牛大壯在狗市裡有關系,聽說了這件事情之後,二話沒說就給弄過來了,而這個狗也是真兇,鬥狗場上,還真給牛大壯長臉,算是他的鎮山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