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又催稿了,但我總不能集中精力寫稿。只是夢,我自我安慰著,閉上眼,平緩緊張的心情。
我睜開眼時,後腦陣陣疼痛傳來,那人冷笑著,“你令我很失望,這點小小的疼痛都經受不了。”
“你為什麼這麼對我?”我帶著哭腔說。
“我想告訴你,我的恐怖小說不是憑空寫出來的,那些描寫都是我的親身體驗。”說著,他挽起左臂的袖子。
我驚恐地看著他左臂上布滿的傷痕,有棍棒落下的瘀青,有錐形器物刺過的細孔,小臂上還少了一塊肉,應該是用刀具割掉的。
“只有用親身體驗寫出來的恐怖小說才是最精彩的。”白臉上洋溢著驕傲的神氣。
“我承認,你是沐塵,求你放了我吧!”面對危險,放棄一個筆名的爭論是明智的。
“你幫我做些事,我就放了你!”說完,他走進廚房,拿著菜板走了出來,一隻純白的貓被固定在菜板上,四肢敞開。
“我是靠親身體驗寫稿的,見慣了血腥場面,有些麻木了,而你不同,你沒見過,我來肢解它,你把看後的感受說給我。”說著,他拿起菜刀。
我雙眼緊閉,尖叫和貓的慘叫融合在一起。
“睜開眼,你這個膽小鬼!你知道,我費多大勁才逮住它!”他的巴掌重重地落在我的臉上,腥臭味刺激著我翻騰的胃。
看著被剝去半張皮的貓,我尖叫著,劇烈地嘔吐著。他在不錯眼珠地看著我,就像欣賞一場精彩的表演,滿是鮮血的手拿著筆在紙上寫著,臉上帶著興奮。
我醒來時,身體還在哆嗦,這些夢境太恐怖,也太離奇了,就像無需剪輯的電視劇。
我驚懼地做著推斷。
前天晚上,不是夢境,他站在路燈下,引誘我出去,襲擊了我。
而後的幾晚,他極可能給我的飲食做了手腳,在我睡去後,進入我的房間,把我綁在椅子上,再把我弄醒,在我面前做那些事,到了一定階段後,再將我迷倒,收拾殘局,把我松開,不留半點痕跡地離開,讓我以為那是夢境。
為了證明我的推斷,我仔細地檢視每個角落。我真的找到了,牆根處有幾個血點,是那個家夥清除痕跡時留下的。
只是有一點,我弄不明白,我後腦受過傷,怎麼沒留下傷痕?
我也曾想過離開出租屋,可我是一個恐怖小說寫手,對未知的東西有著強烈的好奇心。我還是留下了,為防萬一,我把這三晚的夢境都寫下來,文件標題是《連續劇般的夢魘》。我花費了很長時間,把那人描述得相當逼真,只要警察看到,就會繪出他的畫像。我還把他可能和狂熱的“如影隨形”的讀者有關的推測寫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