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
“笨蛋,怎麼樣了?”
“就那樣,那個男人正在看手機,好像很苦惱的樣子。”李牧遠眺。
“ff,記得告訴我發生的事情。”
“嗯。”
她不再回複。
李牧和王耀正在討論,如何接近男人的事情,畢竟光靠看肯定是打聽不出什麼訊息的,離金多賢到場還有三十分鐘。
“三十分鐘。”王耀捏著自己的下巴。
“嗯。”
“要不你去吧,你知道我和男人的溝通能力不是特別強。”王耀咳嗽。
“那我看起來很會溝通?”
“當然,你當年接近我的時候,可是直接開啟了我的心扉。”王耀擠眉弄眼。
“放屁。”李牧豎起中指。
“那家夥看著就不順眼,還是你去吧。”王耀說。
“好吧。”李牧搖搖頭。
他緩慢地走向那個男人,一邊觀察,他發現男人的脖子上有一些熟悉印記。
“被人種了草莓,看來他昨天似乎做了一次。”李牧眯眼。
脖子上的紅印實在很熟悉,他的脖子上前幾天還出現過,這種痕跡除了吻出來的,實在用其他來解釋。
這個男人確實不怎麼安全,雖然王耀的言論中帶有情緒的成分,但不得不說還是有一些道理的。
“龍哲,好久不見。”李牧上去拍男人的肩膀。
“嗯?我不是龍哲?你是不是認錯人了?”男人抬頭。
“你不是?對不起,你和我朋友長得太像,而且我今天沒戴眼鏡。”李牧揉揉眼睛。
“沒關系。”男人微笑。
“你在等人嗎?”李牧笑。
“對,今天有一個約會。”
“是你的女朋友?”
“那倒不是,只是一個普通朋友。”
“這樣啊。”李牧笑了笑,走回到了王耀旁邊。
“喂,問出什麼了沒有?”
“沒有,只是發現他脖子上有草莓印。”
“靠,這小子昨天肯定和女人有過什麼事情。”
“很有可能。”李牧點頭。
嗡嗡。
“我到外面了。”金多賢的資訊。
“我和王耀現在出去。”李牧回複。
李牧和王耀來到了咖啡店外面,金多賢和以前一樣弄了兩個麻花辮,外面則是穿著一件黑色的粗呢大衣,下面是加厚的黑色襪褲,看起來頗為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