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6年4月7日。
李牧來韓國留學已經三年,住在釜山海雲臺,這裡的風景很不錯,釜山男女們也比一般韓國人多了一份豪邁。
“歐巴呀哥哥,釜山話一般在歐巴後面多加一個呀),在幹嘛?”嬌媚好爽的聲音在李牧的背後響起。
“能幹什麼,當然是幹活。”李牧的腔調也帶著釜山好爽的味道,他習慣使用半語,身後的女孩比他小了一歲。
他在711便利店打了一年工,認識了叫做樸恩香的短發可愛女孩,她性格好爽,兩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歐巴呀,你真的要去首爾?”樸恩香抓住李牧的胳膊。
“嗯,我有想做的事情。”李牧摸摸樸恩香的短頭。
“歐巴呀,那我呢?”樸恩把臉靠向李牧,鼻尖和鼻尖剛好觸碰。
“不要這麼靠近我!”李牧用手夾住樸恩香的鼻子,推開她推。
“壞蛋!”樸恩香瞪眼。
“呀!對歐巴怎麼這麼說話?”李牧也瞪眼。
一個星期之後因為讀研,他要去首爾,加上他的小姨媽也在首爾開飯店,叫他過去幫忙。
“歐巴呀,生氣了嗎?”樸恩香忽然笑。
“沒有生氣。”李牧搖頭。
“歐巴呀,你去了首爾會不會找女朋友呢?”樸恩香低頭問,臉頰泛紅。
“不知道,看情況。”李牧以前交過一個韓國女朋友,後來分手,就再也沒交過女朋友。
“歐巴呀,我怎麼樣?”樸恩香張著大眼睛問道。
“不怎麼樣。”李牧笑。
“大壞蛋!”樸恩香狠拍李牧的肩膀,氣呼呼地離去。
她今天本來不打工,是為了看李牧才來的,可是這根木頭就是不開竅,對她完全就像妹妹一樣。
“真麻煩。”李牧搖頭。
樸恩香其實很可愛,不僅面板很好,性格也很好爽,但他沒有任何沖動和愛意。
就像今天,她上身穿一件半透明的白襯衣,裡面的黑色bra都能看到,可他還是無法産生任何沖動。
“以後反正也見不到,因為我要去首爾。”李牧拿出三星s4手機,螢幕已經裂開。
這是三天前搬東西的時摔壞的,他決定換一個手機。
“換個蘋果手機也不錯,這幾年也攢了點錢,買個蘋果手機沒問題,何況還是二手的。”李牧前幾天託一個同學幫忙。
那個同學是專門搗鼓這一方面的,和他一樣都是留學生,平時做一些代購的申請,和李牧交情還不錯。
叮當!
玻璃門上的鈴鐺響起,李牧抬頭問好:“歡迎光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