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裡紅燭高燒,紅鸞帳下一雙新人相對而坐。
喜娘們一走,安樂公主就感到了侷促,緊張地交握著雙手,不敢看身旁的忽雷王子。
安樂公主的婚禮因為情況特殊,難得是按著大周的禮節來辦的,除了忽雷王子穿的是胡服,跟一般的公主出嫁沒什麼兩樣,一樣的熱鬧繁華,風光盛大。比起歷史上那些遠嫁胡國的公主來,已經是很幸運了。
看著燈下的如玉美人,忽雷王子想起長街上、公主府裡那些為安樂公主點起的華燈,漫天的火樹銀花,浩大隆重,是北胡不曾有過的旖旎景像,他的心中就熱血上湧,如此江山,難怪他的先輩們念念不放南下的野望。
“公主莫怕,你我是夫妻了,”忽雷王子按耐住沸騰的野心,溫柔而多情地握住安樂公主繃緊的手。他滿意地看著這個即將成為自己女人的大周公主,不得不說她真是個難得的美人,與他的次寧王妃是不同的風情。
男人都是視覺動物,忽雷王子心中滿意,神色也就越發的溫柔,“公主可有小名?”
手被人握住,安樂公主覺得很不自在,這種感覺跟姐妹們手拉手完全不一樣,令她有些不知所措,想要掙開,可理智又告訴她著這是她的夫君,她應該要習慣。
聽忽雷王子問她小名,安樂公主低了頭,把及笄後取的小字告訴了忽雷王子,“王子可以叫我蕙寧。”
“蕙寧,”忽雷王子將這兩字含在嘴裡品了品,倒真是人如其名,是個蕙質美人。北胡的王子都或多或少學過漢學,忽雷王子的漢學造詣絕對比他所表現在人前的更深,至少他能想到安樂公主的蕙是草頭蕙,而非聰慧、賢惠。
安樂公主聽忽雷王子用他帶著奇異異族口音的語調念著自己的名字,彷彿唱歌一般,不知怎的有些臉紅。
見她如此,忽雷王子看著她笑道,“真是個好聽的名字,配得上你。”
安樂公主本以為這北胡的王子能夠說幾句簡單的漢話就不錯了,畢竟當初覲見皇帝的時候還要用翻譯,沒想到他進步神速,已經可以正常對話了。不過安樂公主還是很懷疑忽雷王子究竟知不知道她的小字是什麼意思,估計只是說發音好聽而已。
她抿嘴笑笑,鼓起勇氣抬起頭看忽雷王子,燭光下他湛藍色的雙眸溫情脈脈,那頭金燦燦的黃髮也不顯得怪異了,反而有種別樣的英俊,她甚至覺得只有這樣耀眼的金髮才是最適合忽雷王子的,換成大周人的黑色頭髮、黑眼睛,反而會降低了忽雷王子的英俊程度。
安樂公主本來就是抱著犧牲的信念答應和親的,也做好了不論嫁給什麼樣的人都要認真對待的準備,忽雷王子長相英俊,也算是意外之喜了,對著這張臉,日子還是過得下去的。
忽雷王子也抱著同樣的想法,目光落在安樂公主戴著藍寶石的胸前,若是她識趣,等到日後,他不介意繼續寵她。
當然,目前忽雷王子是必須要好好對待安樂公主的,他伸出手臂攬住了安樂公主的肩,在察覺到懷中美人驟然繃緊後,輕輕拍著她的肩膀,柔聲道,“以後我叫你阿蕙,你可以叫我樊郎。”
“嗯,”安樂公主輕聲應了,順從地隨著忽雷王子的力道,將頭靠在他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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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麗堂皇的安樂公主府是剛剛修繕完工的,工期趕得急,其實只有主院修得最好,花木蔥蘢、雕樑畫棟、處處精緻,其他的地方就沒有這般完美了,工部官員們很懂得如何巧妙做工,反正這座公主府的主人是不會有機會發現那些不精細的地方了,是以大部分院子只是大體上過得去而已。
次寧王妃住的就是這麼一處大體上過得去的院子,栽種的花木沒能得到精心料理,顯得無精打采,連帶著她院子裡的人都沒什麼精神氣。
只有幾個被選派來照顧次寧王妃的宮女聽著外頭的鼓樂絲竹有些躍躍欲試,悄聲說著話,都想去看熱鬧。
次寧王妃的侍女朵頤和多娜端著東西過來,看見了,心裡有氣,卻苦於漢話不過關,又是有求於人,只好用眼睛狠狠瞪了偷懶的幾個宮女,進屋子去同次寧王妃告狀。
次寧王妃聽多娜嘰裡咕嚕一大串告狀,只是寬容地笑笑,吩咐了漢話好些的朵頤道,“我這裡沒什麼事,朵頤你跟她們說,她們想去玩就去吧。”
朵頤點頭去了,多娜卻不怎麼高興。
能夠在大逃亡的情況下跟隨次寧王妃來到大周的人就是次寧王妃身邊最信任的人了,多娜和朵頤作為唯二倖存的侍女,和次寧王妃的情分很不一般。
是以多娜不用顧忌什麼,心直口快道,“王妃對她們太寬容了,這樣的奴婢,要是在我們北胡,就該被拖去當奴隸!”
“我看你也該去。”次寧王妃合上手裡的書,笑著打趣多娜。
“我要是去了,就沒人陪王妃說話了。”多娜一點都不怕她們溫柔和善的王妃,今天是王子娶親的日子,多娜更擔心她們的王妃會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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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寧王妃笑笑沒有說話。她何嘗看不出多娜眼裡的擔憂,那邊燈火輝煌、鑼鼓齊鳴,歡聲笑語朦朧傳過來,更顯得她這裡冷清淒涼了。然而,她並不憂懼,只是多了一個女人而已。忽雷王子會是未來的北胡可汗,到那時忽雷王子的妃子會更多,她哪裡傷心得過來。
有那閒工夫傷心,不如拿來睡覺。
只是在多娜和朵頤離開後,早早就躺好的次寧王妃還是下了床,把留著通風的窗子關上了,那邊的聲音立刻就小了很多,更加的模糊了,不仔細去聽很容易就忽略了。
躺回嶄新的紅漆描金床上,次寧王妃依然睡不著,也不知是縈繞不去的油漆味鬧的,還是因為某些悄然生出的妒忌呢。
她終究還是介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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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也有人因為同樣的嫉妒而睡不著。
白天的時候忙著趕路,傅明璋到沒注意到今天是什麼日子。他在大軍出發三日後就偷偷離家出走了,一路尾隨著徵北軍向北而行。
既然阿孃不同意,阿耶不說話,妹夫也不帶他玩,他就自己去好了。傅明璋牽著自己心愛的寶馬,帶足了銀錢乾糧,背起了他的寶刀弓箭,還不忘帶上魏國公的印鑑,作為帶著兇器過關的通關憑證,撒著歡兒,投奔秦王去了。
只是他還是嫩了點,做的準備不充分。由秦王帶領的徵北軍先鋒軍乃是急行騎兵,人人都是最高標配,三匹軍馬輪換著騎,一天就可以跑千里遠,傅明璋的坐騎雖是西域寶馬,也跑不過人家的十二條腿,追得人和馬都瘦了一圈,還是追不上秦王的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