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何大哥的說法,陳遂興更加迷惘了。
“何大哥,這太難了。他們只會用拳頭解決問題,那我能怎麼辦?”陳遂興又想起了一個,“如果他們已經滿了十四周歲,他們打我,是不是會坐牢?我聽說有政府收容管教的地方,他們是會被送到那裡嗎?”
“要看傷者受傷程度。根據《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人重傷,聽清楚,是重傷,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輕傷不會。我不建議你用身體做籌碼。
政府收容管教,主要是收容那些沒有監護人的。你說的那兩個同學,應該不符合條件。如果因為傷者受傷程度不夠嚴重,最後判定他們沒有犯罪,那麼還是放人,讓監護人嚴加管教。”
何曦條例清晰地分析:“最好是協商,這是我的建議。他們用拳頭解決問題而已,可是家長呢,學校呢,不會支援暴力的。協商的時候,可以聯絡監護人,或者讓學校出面,你不要自己一個人,不安全。
我建議協商還有一個原因,你得罪了他們,他們會變本加厲地欺負你,你怎麼辦?恐嚇你的兩個同學也是未成年人,情節不夠嚴重的話,他們不會坐牢。而你要是不徹底解決這些事,將沒完沒了。協商,討論出一個雙方都認可的處理方案最好。”
陳遂興表示:“這太高難度了。我試試吧,謝謝你,何大哥。”
第二天,陳遂興很早便出發去學校了。
他擔心了雲昭陽一個晚上,今天想早點去學校打聽訊息。
結果在半路,又碰到了那兩個“程咬金”。
孫猴笑得很猥瑣:“呵呵呵呵,想不到吧。我看你今天往哪裡逃?”
陳遂興雖面不改色,但精神也高度緊張。他想起何曦大哥說的協商處理問題,於是一邊觀察他們,一邊想著說辭:“想不到才怪,這些天你們不總是這樣攔著我嗎?”
大塊頭說:“哦?也就是說你已經做好被打的準備了?”
說著,兩人就挽起袖子,準備衝過來。
陳遂興雙手擋在前面,急忙說:“那我什麼都不說,你們不還是上來找我了嗎?似乎這與我當時和我說不說關係不大吧。
校長為什麼昨天會那樣就警告你們,想過嗎?其實警察和學校老師已經懷疑你們了,只是再給你一次機會而已,但你們真的要斷送了自己未來嘛?我沒有得罪過你們,真要為了別人留下汙點嗎斷送了自己?值得嗎?”
羅裡吧嗦的,孫猴表示沒聽懂:“少廢話。”
說著就一拳飛過來。
陳遂興往旁邊一閃,勉強躲過。
這時,遠處傳來鄭耀的叫聲:“你們幹什麼?”
大塊頭一看鄭耀以及好幾個男同學往這邊走跑,趕緊拉著孫猴:“別打了,別鬧大了,我們先走。”
陳遂興衝上去,反客為主把兩人攔下:“等一下。”
大塊頭抖了抖自己的肌肉,說:“給你活路你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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