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還想不明白到底怎麼回事,但是直覺就是這樣!
李小拐生氣了,一臉諷刺鄙夷地看著她:“我們害你什麼了?是我們把許博文塞你房間,逼他強迫你的嗎?是你自己不要臉。”
突然,潘麗的眼睛亮了。
她想到了一條活路。
她扭頭就沖進派出所,跪在地上跟警察哭訴:“是他強迫我的!我不是自願的,他強迫我,我反抗不了!”
眾人都驚了。
李小拐都驚了,還能這樣?
不過,這樣一來,對她確實有利。
雖然名聲依然不好聽,但是起碼不會被人唾棄,大不了指指點點。
許博文也驚了,通姦不用坐牢,大不了開除,但是強迫罪,這是要他死啊!
“你放屁!”他憤怒地站起來,指著潘麗道:“我們早就好過八百回了,我犯得著強迫你?”
他破罐子破摔了,反正兩人的醜事已經掀開了,那多掀一點也一樣。
無論如何,不能把他定性為強迫。
潘麗不承認:“我沒有,就這一次,就是你強迫我!”
“放屁,我們的關系20年前就有人發現,鬧得風言風語,我才不得不調到滬市來,還有,你生的孩子,實際是我的!”他為了增加可信度,什麼都說了。
太怕死了。
他也不確定那孩子是潘麗流産之後又懷的,還是原來他的種,就這麼說了!
潘麗臉色一白,過了幾秒才開始否認。
但是警察都是人精,最會察言觀色,一下子就確定他說的估計八九不離十。
許博文也看出來了,頓時理直氣壯地喊道:“不信你告訴他們你那個親生女兒幾月份生的?”
潘麗道:“她是我懷孕7個月的時候摔了一跤早産的!”
“哼。”許博文冷哼一聲:“這點小伎倆,也就偏偏傻子。”
潘麗繼續否認,死鴨子嘴硬。
兩人就在派出所裡撕了起來。
許博文的老婆愣了一會兒,突然沖過去加入戰圈,把他倆都撓了。
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最後是警察嫌煩把兩人攆出來了。
通姦這個事吧,此時在農村發生處罰比較嚴重,甚至會把男女拉出去脖子上掛破鞋遊街。
但是在城裡,處理得就比較文明,讓他們單位處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