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日。
在揚州壽春城中,發生了一起血腥的戰鬥。
一個三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手持銀剪戟,殺了上百黑衣人。戰鬥的時間很短,卻是十分的血腥,因為這場戰鬥,是發生在鬧市,驚動了令尹府、兵部、刑部,連李存孝都接到稟報,親自參戰。
李存孝實力非凡,很容易制服了男子。
“這就是李存孝吧?”
“真厲害。”
“那麼多黑衣人都打不過,卻被他三拳兩腳的搞定...。”
李存孝押著男子返回刑部,沿途的百姓看見,都崇拜不已。
刑部的職責,是制定法律、複核並偵破各州郡重要的案件。像發生在壽春城裡的血案,造成一百人傷亡,已經是非常重大的案件,必須立案偵查。
“包大人,兇手已經帶到。”李存孝進入刑部大堂,將緝捕的犯人扔了出來。
幾個士兵上前,將犯人五花大綁。
包拯笑道:“多謝李將軍,我一定會在最短的時間內,破獲此案。”
“嗯,我先走了。”
李存孝對破案沒什麼興趣,交給犯人後,便準備返回軍營。
就在這時,呂布、李元霸,卻是急衝衝的趕來。像是有什麼重要的事,顯得有些迫切。
李存孝也停下腳步。
包拯作揖道:“恭迎主公,不知主公有何吩咐?”
呂布的目光落在眼前的中年男子身上,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薛仁貴。”
薛仁貴道出自己的姓名,解釋道:“不是我要取他們的性命,是他們要殺我,我在自保,如果連自保也犯罪,我願意接受任何刑法...。”
“薛壯士不用說了,我都知曉。”
呂布猜想的沒錯,能分分鐘斬殺上百黑衣人,並且武器是銀剪戟,除了薛仁貴,還會有誰呢?呂布內心狂喜:“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即使是自保,也不能殺人,你的做法,已經嚴重觸犯了刑律...。”包拯背誦了遍刑部制定的律法,宣判薛仁貴下獄,斬監侯。
事實上,包拯應該宣判斬立決。因為薛仁貴已經承認自己殺人,並且百姓們都親眼目睹,又有李存孝作證,辨無可辨,又何需斬監侯呢?
(註釋:斬立決的意思,是立即被處斬。斬監侯的意思,是暫且收押,待秋後處斬。如果碰上朝廷大赦天下,還有可能被赦免。)
不過包拯知道,呂布親自前來,過問案件,說明與薛仁貴的關係不錯。如果直接處斬,可能呂布不會答應,如果斬監侯的話,或許不會干預,倒不失為緩兵之計。
“包大人。”
“在。”包拯上前一步。
呂布說道:“薛仁貴的案件,你就不必插手了,由我親自裁定。你看我有沒有這個資格?”
“主公是君,百無禁忌,當然有資格。”
“那好,我宣佈薛仁貴無罪釋放,立即執行。存孝,去把薛壯士的繩索解開。”呂布吩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