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人家不讓老道走,合情合理。
但總不能真不管他,把他丟在這兒吧?
李易吧咂一下嘴皮,說道:“他欠你多少錢啊?”
“不多,用你們陽間的錢計算的話,也就八十萬。”大胖子笑道。
“我艹!”李易扭頭看看老道,“八十萬啊,那能買多少瓶二鍋頭?”
“那什麼,當初他坑我說請我喝酒,頓頓都是茅臺五糧液的,還找幾個美女伺候,可我喝了一段時間他竟然問我要錢……”老道苦著臉說道,“你說說,當初我倆一塊兒被地方辭掉的,本來以為關係好是哥們朋友,他這是給我設套坑我消費呢!”
李易一吧咂嘴,扭頭不高興了:“這就是你不對了,哪兒坑熟人的?嗯,熟鬼也不行啊!”
“大人,話不能這麼說啊,”大胖子依舊笑呵呵的,“我這是開門做生意的,誰來不得掏錢啊?就算再好的朋友,第一天我請客肯定沒問題,可他一連住了兩個月,總不能還算是我請客吧?”
李易一想這也對頭,現在又不流行古代那種孟嘗之風,哪兒有食客這個職業存在?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頓頓吃好的喝好的,還有美女陪著,你當你是人家親爹啊,得這麼伺候著你?”李易對老道說道,“你欠這錢我可不管!”
“呃……”老道的臉更苦了。
“不過,”李易卻又轉頭對大胖子說道,“不管怎麼說他現在也是我的人,嗯,我的鬼來著,並且現在我還有事兒用得著他,所以我得先把他帶回去,至於他欠你的賬肯定瞎不了的,回頭你再找他要好了。”
“呃……”這下輪到大胖子一臉糾結了。
真要讓老道跟著李易走了,以後這錢就別想要回來了。且不說這幾年老道就在市裡藏著,自己都沒找到他,更何況現在他身後有個遊神撐腰,就算找道了他不還賬自己也沒轍啊。
除非現在就把他留下來,不然這錢可就徹底打水漂了。
八十萬雖然不是個小數目,可想想為了這點錢和一個遊神翻臉,大胖子感覺還是有點不太划算。尋思了一下,哈哈一笑,又道:“遊神大人既然這麼說了,那這筆錢不要也罷,只當是給大人您個面子好了。不過我這兒正好有點小事兒,想讓大人幫個小忙,不知道大人的方便嗎?”
“先說說看吧。”李易模稜兩可的說道。
“嗯,是這樣的,我這兒離市區稍微有點遠,客人來往不太方便。”大胖子說道,“所以我想往市區邊上搬遷一點,大人放心,保證不禁市區裡邊,就在城郊稍微近一點,還請大人給行個方便……”
李易眨巴眨巴眼,心裡開始盤算。
話說這種“夜總會”都是違法的,地府命令禁止它的存在。不過就像洗浴中心和高檔酒店都有特殊服務一樣,其實下邊對這種事情也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查的嚴的地方,就好像本市,市區內絕不允許這種場所存在,而在西京那邊,王大人的會所就在市區沒多遠。
這個大胖子的意思是想讓自己給他開後門,讓他在近郊營業?
這麼說的話,就有得玩兒了……
“這個……”李易摸摸下巴,兩根手指卻是捻了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