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情人
把羅雪帶回來後周際野拿上她在現場的照片去了審訊室。
羅雪雙手交疊扣在一起,拇指不停地相互摩擦,表情跟在華都時完全不一樣。
周際野站在觀察玻璃處看了一會兒,和駱南開門走進去。
羅雪抬眸看他們一眼,等兩人坐下來她便先發制人,“周隊長,你們說寧都是我殺的,有證據嗎?”
周際野和駱南對了個眼神,周際野翻開手上的本子,說:“我們只說有理由懷疑你和寧都案有關,並沒有說人是你殺的。”
羅雪:“坐在你們這裡的不都是犯人麼,有什麼區別?”
“如果真的跟你沒關系,最多48小時之後你就能出去,有關系的話就出不去了,這就是區別。”駱南說著開啟電腦準備記錄。
羅雪冷笑一聲,“那你們要失望了,我跟這個案子一點關系沒有。”
“是嗎?”周際野從本子裡拿出照片擺在桌子上:“那說說為什麼案發當天你會在現場,你不是說你一直在家嗎?”
“甚至還找了個保姆證替你證明,既然一整天都在家,那這個照片又是怎麼回事?”
羅雪看了眼周際野手上的照片,啞言片刻,說:“我就去那接了個人,很快就離開了,根本不知道寧都會在那裡。”
“他的行蹤一向不會告訴我,只能說是個巧合吧。”
“接什麼人?”周際野問她。
羅雪意有所指地看著他,坦然道:“情人。”
“這個不在法律的規定內吧。寧都可以包養年輕漂亮的女孩,我就不能滿足一下自己的需求嗎?”
兩人:“……”
“你接的人叫什麼,住在哪兒?”周際野一把扯下筆帽反蓋在筆上問羅雪。
羅雪面色一滯,所答非問道:“怎麼,連這個也要查嗎?”
周際野:“人命關天,例行公事。”
羅雪吸了口氣,“王晨,花園小區一號樓二單元。”
“具體哪一層他沒說,我也沒問,你們自己查去吧。”
周際野快速在本子上寫下羅雪說的名字和地址。
觀察玻璃處的白亦聽完羅雪說的名字便離開了審訊室,紀風看餘晚舟盯得認真,沒打擾他,轉身跟上白亦的步伐走了。
“昨天你什麼時候接到人的?之後你們去了哪裡?”駱南在鍵盤上敲打著,從螢幕前歪過臉來和羅雪對視。
羅雪有些不耐煩,加重語氣無奈道:“我說警官,你們這也要問嗎?兇手不去查在這兒查我的隱私,我可以選擇不說吧。”
“不可以。但凡涉及案件的你不說也得說。”周際野不跟她多解釋什麼,目光冷冽地盯著她,說的不容置否。
“如果你想洗清嫌疑,最好如實交代,不然恐怕48小時都保不住你。”駱南低著頭敲鍵盤對她說。
羅雪隔空翻了個白眼,嘆口氣交代說:“七點十分左右,之後直接去了七天酒店,可以了嗎?”
“什麼時候離開酒店的?”周際野問她。
羅雪嘖一聲,“第二天早上,幾點不知道。”
等駱南記錄結束周際野才起身,看羅雪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說道:“我們會根據你說的一一排查,在此之前你還得繼續待在這裡。”
羅雪沖兩人的背影問道:“什麼時候可以走啊?”
周際野:“時間到了會有人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