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前塵舊事(4) 他只想要她。
“......翰林院侍講學士裴清,擢升為正五品禮部郎中,欽此。”
裴清叩首謝了恩。
“蕭家和永嘉的婚事是先帝欽定,不可抗旨。但這門婚事成不成得了,你心裡清楚就好。”
裴清仍叩著首:“是。”
這樁婚事是先帝爺駕崩前三個月定的,做父親的知曉自己時日不久,自然要將最疼的女兒的婚事安排好。
蕭承遠是太子伴讀,與永嘉年歲相仿,青梅竹馬伴著長大。擇了他,在情理之中。
那時候裴清還是祁隱,他聽到這個旨意時,覺得這很好。
蕭承遠待永嘉好,將她看作親妹妹一般地疼,出宮遠行時總是伴在她的身側,儼然成了她的貼身侍衛。出身高門大族,家世足夠尚公主,又並非只知吃喝嫖賭的紈絝子弟,而是能上馬領兵、有謀有略的少年將軍。
他沒忘記蕭承遠望著她時的模樣,將軍的鷹眸含情似水,柔得甚至能將最冷冽的冰山化開。永嘉卻渾然未覺,仍然一口一個“蕭承遠”地叫著,只當他和喬若雲沒分別。
無妨,待日後,蕭承遠娶了她、待她好,她就會明白應該喜歡什麼樣的人。
所以,若是蕭承遠娶永嘉,他很放心。
但轉念一想,蕭家錯就錯在門第上。
蕭家同太子的關系太近了。莫說長女蕭承雲是太子妃,就是蕭承遠太子伴讀的身份,也會讓隆順帝起忌憚之心。臣子一旦被皇帝忌憚,路便走不通了。
即便沒有他裴清,這樁婚事也保不住,隆順帝更像是順水推舟做個人情。
“等到十月大婚,你可以動手處理蕭家了。”
裴清頷了首。
他知道自己是隆順帝的一把劍,做的都是難事,稍有不慎就會被禦史言官罵得狗血噴頭。隆順帝需要這樣的人做這樣的事,而他恰好合適,一如當年他跪在秦王府中為忠勤候府報仇一樣。
從前為的是親人,如今為的是她。
他不知自己何時情根深種,許是那日梨花樹下抬眸見了她,又許是那日他坐著,而她為他簪著玉簪。
他自詡理性自持,從來不耽於玩樂、不溺於酒肉,聲色犬馬無一與他相關。可在她身上,在情一字上,他覺得自己瘋了。翻湧叫囂的心緒壓過了心中所有的諸子百家聖人之言。
滿腦子都是她。
他只想要她。
自此後,京城一派天晴好風光,風光之下卻是無邊的血雨腥風。
“裴大人他呀,手腕狠得很呢!太子爺那些門人,一府連著一府送三法司。嚯!多少人下了大獄?多少人抄了家?”
“成王敗寇!事情總要有人做的。如今皇上最器重的可不就是裴大人,不讓裴大人做,誰做?”
“你們可別說,裴大人還是搞實務的。這不,推行了新政!底下的人都感激著他吶!”
.......
新皇登基後,裴清的確很忙。
忙著處理舊臣、忙著推行新政,忙到沒有時間去想她。隆順帝倒是時常提及她,就像是給將要溺水之人一根救命稻草。官場浮沉之中,他當真覺得自己快要溺水,而只有她能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