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把手頭的卷宗讀了一遍;
是兩個路怒症的故事:
一個Ⅰ級的覺醒者,名叫李欣,是個路怒症;
被害女子叫吳秀,也是個路怒症;
根據兩車的行車記錄儀顯示,在案發當天,就是農曆臘月二十九,兩人都驅車從龍城趕往壩上;
吳秀在龍城工作,是一個醫生;她老家在壩上,她要趕回老家過年;
李欣是炎黃學院華北分校的畢業生,安全傾向等級為C,他也在龍城工作,缺點是好色;
臘月二十九這一天,李欣和吳秀,就在龍城去往壩上的公路上,相遇了;
吳秀在前,李欣在後;
吳秀開車較慢;
李欣在後面不停地按喇叭;
吳秀怒了,故意開的很慢;
對向的車很多,路只有兩個車道,李欣一時半會兒無法超車;
李欣大怒,被吳秀堵了將近十分鐘,終於有機會超車;
李欣車頭超過吳秀的的車,把吳秀的車別住;
兩車停了下來,
吳秀開啟車門和李欣理論;
結果,李欣一伸手就把吳秀按在車裡面;
然後……
吳秀涼了……
二十分鐘後,特安局的人員趕到;
李欣強烈拘捕;
特安局的工作人員走火,
把李欣誤殺……
……
卷宗最後顯示屍檢:
吳秀體內,殘留李欣的小蝌蚪;
這個爛人居然是吧吳秀J殺;
J和殺的先後順序,卷宗沒有寫明;
卷宗最後是袁天賜的批註:兇手伏誅,建議結案。
……
趙明用手指緩緩敲擊桌面;
結案?
整件事情,充滿了蹊蹺!
首先,李欣在殺死吳秀之後,為何不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