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在他出院後不久,發生了第一起殺人案,也就是在自家老家的井裡淹死那位,身體多處創傷,屍體嚴重腐爛,身上所有能表明身份的東西都被取走,直到一年後才被回家探親的父母發現。
雖然報警了,卻一直沒有得到受理。
此後三年,那時候鍾臨慕剛升任為副總裁,然後發生了第二起殺人案,當時那起案子被認定為受凌辱後吞金自殺,對於被誰凌辱,卻一直沒查到物件,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然後是第三起,第四起。
而時君真正瞭解的也就只有第四起,那個無名屍案,也就是秦夜的案子。
屍體的指紋被銷燬,身上可以證明身份的東西全都被收走,人也被燒成了焦炭,完全無法辨別身份,只能根據秦夜消失的時間,鍾臨慕去宣城的時間,和屍體出現的時間判斷三者之間的關係。
這個案子他可以肯定就是鍾臨慕下的手,這是做得最完美的一起案子,即使明知道是他,可卻苦於沒有證據而無法拘留。
現在只能將希望寄託於早年的三起案子身上,或者……時君身上。
警方給出了兩個選擇,一個是時君按鍾臨慕的要求去見他,警方會一直追蹤他的去向,並搜尋解救周情。
時君就是那個誘餌,若是順利,皆大歡喜,若是不順利,那時君可能就會是那第五個死者。
還有一個選擇是,時君假意約見鍾臨慕,藉助電話定位找到周情直接實施解救,鍾臨慕很有可能待在周情身邊,人質極有可能有生命危險。
所以不管是哪個,都會有一人面臨危險,抉擇全在時君一人身上。
莫無笙想要他自私一點,選第二個方法,但她無法替時君做決定。
時君怎會不知她的擔憂,最終依舊選擇了第一個方案。
鍾臨慕很聰明,他肯定知道他們已經報警了,若是打電話過去談判,被識破的可能性幾乎是百分之百。
他無法肯定他按照鍾臨慕的要求去做能不能救出周情,但希望肯定會大很多。
當日,一條陌生的訊息發到了他手機上,是一個地址。
時君立即將地址發給了警方。
“真的要去嗎?”
莫無笙心理很恐慌,比以前任何一次的離別都要恐慌,生病的時候做的夢再次襲來,她好怕,好怕時君去了就會不來了。
時君拇指摩挲著她的臉,溫熱的觸感讓人愛不釋手。
“相信刑警,他們給我裝了定位,不會有事的。”時君咧了咧嘴角,“再說了,鍾臨慕再厲害也是單槍匹馬,最多不過幾個幫手,能和刑警的槍子兒鬥嗎?”
莫無笙嘴角微抽,她並不覺得這是安慰的話,都上升到提搶的地步了,得是多危險啊!
莫無笙深吸了口氣,拉下他的手握在手心。
“你一定要活著回來,不然我下半輩子沒法過,你知道的,我等了一世又一世,等到花落根盡,等到人老珠黃換來的都是一場空,我不想再等一世了。”
時君心尖微顫,是啊,她等太久了。
“放心吧,我絕不會讓以前的悲劇再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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