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尤為慚愧地在雜貨鋪裡,對著那張因主人不在,以至於根本沒人敢坐的椅子懺悔道:“都怪我太過愚蠢,才會理所當然地將自己的經歷視作正確與捷徑,試圖讓其他人也一樣如此。”
“但這世上偏偏又多的是比我還要愚蠢的人。”
“那些白痴,蠢貨,腦子塞滿了鼻涕蟲粘液的醜陋東西,根本不配走捷徑,他們就應該不停地兜圈子吃盡苦頭。”
“不純粹的信徒不配信仰至美之神!”
默裡問他:“那你想做什麼?”
託拜厄斯告訴他說:“沒有必要去改變那些蠢貨,至美之神的第一信徒只做篩選。”
“任何試圖攔路者,都會死在我的長槍下!”
“只有鮮血與暴力同時存在,才能告訴那些愚昧無知者,至美之神並非只有美麗,祂還是一個足夠強大又足夠智慧的武神!”
“也許戰神的權能也不錯——”
“不過在此之前,我需要先以個人的名義建立自己的勢力。只要我足夠強大,只要我永遠都能拿出大量的食物,與我站在一方的人,到時候一定會絞盡腦汁想要了解我,而那其中必然包含我的信仰。”
託拜厄斯高舉雙手,臉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了一絲狂熱。
“上行下效,世人要麼歸屬於我,如我一般信仰至美,要麼便是與我為敵,騎士永遠不會放過敵人!”
默裡從這位一身狼狽的騎士先生身上看見,下一次離開雜貨鋪的時候,他必將不會再以神的仁慈和憐憫向外展露至美,反而會以雷霆手段告知世人,至美之神橫空出世。
“如果您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也還請直說。”
“只要信仰相同,只要初心不變,我們就是那比血脈相連還要親密的能夠託付後背的戰友。”
默裡的聲音也不自覺地高了。
託拜厄斯則是重重的點了點頭。
而後,他從小鎮裡點了三十個人,將自己的所有戰鬥學識傾囊相授。
充足的食物,足夠的營養,盡管單調,但只要不餓肚子,人們就能肉眼可見地改變面貌,一點一點地變強。
我強敵弱,縱使三十個人實在不多,也比託拜厄斯單打獨鬥要強。
帶著這麼點人,託拜厄斯並沒有去大城,反而去了別的小鎮。
即便金幣賺得少一些,但無論是金幣還是人,他都要!
祝奚清被雷劈得渾身漆黑的時候,託拜厄斯已經連著打下了三個小鎮。
祝奚清將雷劫過後的靈雨吸收,回到海島收獲一輪,再種下一輪,事後又將第一顆長成的日光向日葵送到雜貨鋪……
把之前已經賣得差不多了的貨再次補滿,再回歸男鬼身份,接著捲了兩天……
和經紀人打了個招呼,說家裡有點事,近期不營業,等一切搞定後,祝奚清才重新回到了修仙遊戲世界的時候……
另一邊的託拜厄斯,則是已經採取了農村包圍城市的戰術,將那個曾經想要強搶的大城困死。
甚至還派人用擴音魔法喊話:“不想被活生生餓死在城裡,那就主動開門投降,降者不殺!”
待後來真有人投降時,託拜厄斯也如喊話之人所說,並沒有殺降,只是告訴他們,“如果想要生活在我的領地裡,再也不餓肚子,再也不用喝汙水,那就不要嘗試保留任何過往信仰!”
等那些人老老實實背叛了過往信仰,去往託拜厄斯的領地後,才發現至美的光環早已經佔領了高地。
託拜厄斯給了選擇。
要麼什麼神都不信,要麼信神就只能信至美!
他就一個態度,至美之神才不是什麼野神,而是唯一的正統!
不信就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