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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鵲橋歸路(八)公審 (第1/2頁)

第二日的大理寺公審, 他們在大堂一側的偏廳聽審,去安置馬車的張慶最後一個趕來,見蘇薔和雲宣已各自安靜地落座,卻沒有瞧見吳蓬和白秋的蹤影, 有些疑惑地問道:“他們倆呢?”

他們幾乎是異口同聲:“她他辦事去了。”

張慶“哦”了一聲,又問道:“那我呢?

雲宣淡然看了他一眼:“過來,站著。”

除了他們, 在公堂聽審的還有逸王和睿王, 但原本也該過來的沈公卻並未露面。

因著兩位王爺親自駕到,大理寺的公堂之外好一陣熱鬧, 寒暄問候了大半晌才各自落座,等得蘇薔覺得甚是無聊。

開堂後, 一應的證人證據倒是比一審要齊全詳細得多, 但除了當晚在客棧中用膳的來客之外, 他們幾乎都已經見過, 還是如之前調查的一般, 無一不指向當晚沈熙情緒激動, 而且在劉洪品離開之後再無人進出沈妍的客房。

倘若沈熙不是兇手, 那這一樁密室殺人卻是無解了。

最後出場的證人自然是最關鍵的劉洪品。

許是因為主審是自家父親, 這個傳聞中玩世不恭的世家公子倒也中規中矩, 言辭間有條不紊有理有序:“啟稟大人, 草民是在得到沈小姐的口頭傳信後才得知她因婚事離家出走的,情急之下便在慌忙稟告大人之後去了她投宿的元福客棧,沒想到沈熙也在。而且他當時心情低落, 正在借酒消愁,見了草民便罵人。草民雖與沈熙往日裡有些過節,但為了沈小姐也是一再忍讓,只一心想讓他明白草民對沈小姐的傾慕之情,哪裡想到他竟是愈加過分,對草民破口大罵,草民於無奈之下只好離開,沈小姐送我出門時還勸我莫要生氣,還說她此生非我不嫁。沈小姐為草民不惜與家人反目,草民感念於心,所以在回府之後還是放心不下,生怕她會被沈熙責罵,於是便又再次折返。哪知在外面敲門近半刻鐘才聽到裡面傳來動靜,聽著卻不像是沈小姐的聲音,這才情急之下喚了店家砸開了門,發現那個畜生他,他……”

說到最後,劉洪品竟掩面哽咽,聽起來甚是悲痛。

據客棧小二所言,他在向沈妍客房送酒水時被她悄悄塞了一張紙條的,在再三猶豫之後還是送到了劉府,時辰倒是對得上。

但若是沈熙在,沈妍自然不會有機會留信給劉洪品,而且客房中也沒有筆墨紙硯,那紙條應該是她在沈府就寫好的,目的自然是為了與劉洪品相約在客棧相見,後來不料沈熙打聽到了她的行蹤而過來,所以只好趁著小二來送酒水的機會將書信傳了出去。

只是……

蘇薔凝神回想著卷宗中記錄的時辰,有些疑惑。

洛長唸的聲音便在此時溫和傳來:“劉大人,本王心中有個困惑,不知可否直言?”

主審的大理寺卿劉尚自是疊聲答應:“睿王殿下請講。”

微一頷首,洛長念將目光轉向大堂中仍在掩面哽咽的劉洪品:“請問劉公子,無論沈小姐投宿城西的元福客棧還是備好了書信,定然都是為了早些與你相見,但她為何在客棧中等了兩個時辰直到沈熙過來後才讓人將書信捎送給你呢?”

大堂中一片寂靜,蘇薔與雲宣對視一眼,亦神色凝重。

這個問題看似無足輕重,卻頗為蹊蹺。倘若沈妍打算稍作歇息後再與劉洪品相見,等了兩個時辰未免太久了,若是並不著急見面,那也沒有必要在沈熙還在時將書信送出去,更何況她不會不知道倘若他們相見後會是怎樣的狀況。

“這……草民也不知道……”似是從未考慮過這個問題,劉洪品支支吾吾地道,“或許沈小姐是想歇息吧,畢竟我連她什麼時候去了元福客棧都不知道……”

劉尚似是也不以為意,有些謹慎地對洛長念道:“殿下所言不無道理,但據方才那小二的供詞,在沈熙找來之前,這沈妍住進客房後就沒有出門,想來必然是心情不好又太過勞累,獨自在房中歇息罷了,可她究竟做了些什麼,這個,怕是也只有她本人才清楚了。”

坐在堂下首座的逸王洛長策朗聲道:“劉大人所言極是,三弟,你這個問題雖有些道理,但的確有些強人所難了,更何況與案情並好像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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