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事主要起因還是我,然後又牽扯到依然。不管怎樣,買表的錢都不應該由陳叔來出,想著,我就說等段時間會把錢還給陳叔的,陳叔就罵我“裝瘋迷竅”,讓我別想其他的,當務之急是先把依然的表換過來,還有弄清楚她的生辰八字。
“什麼時候搬過來住?”陳叔突然問我說。
我這才想起,在回梓亭的前一天,就在這個院子裡,我答應了陳叔,要搬過來住上一段時間的。當時我想的是從梓亭回來後馬上就過來,可回來後接二連三地發生了一些事情,讓我差點把此事都忘了。
我還記得,那天下午,看著院裡的老柳樹,我覺得很親切,從那以後,隨著來陳叔院子的次數越來越多,我的這種感覺也越來越強。古巷、柳樹、院子,在我心中的位置也慢慢地重要了起來,這是一種家的感覺,而這種感覺,是胖強家的電梯公寓從未曾帶給我的。當然,不是說我在胖強家裡住著,他們倆口子對我不好,相反,他們對我很熱情從不把我當外人,只不過,或許是我內心深處,更偏愛靖安街這裡的古韻吧。
“搬的話,還要收拾東西,今天太晚了。這樣吧,等會回去了,我先收拾一下,等明天下了班,我就和強哥一起過來。”我回答著陳叔。
“好,早點搬過來好。”陳叔點了點頭。
在陳叔家裡吃了飯,我就帶著那塊表回到了胖強家裡。我給胖強說了要去陳叔那住幾天,問他要不要一起過去,他說當然要去了,要不然強嫂沒回來時,他一個人多難熬。在收拾東西時,胖強讓我隨便帶幾樣常用的就好,反正有車,又不是要一次性搬完,再說,可以兩邊都住著嘛。
第二天上午,剛上班沒多久,大熊就被叫去開會了。只過了十來分鐘,他就回來了,我看時間這麼短,以為沒啥重要的事。誰知大熊一回來就神情嚴肅,問中隊裡有幾個人是把槍交回槍庫了的。結果是,中隊五個人,除了大熊和另一個民警,其他三個都交了,這三個就包括我。
大熊一聽,嚴肅地說:“剛剛接到通知,近段時間有一夥刑滿釋放人員,揚言要報復當初辦案的刑警,大隊要求,每人隨時槍不離身,不得交入槍庫。”
“什麼?強行帶槍?這還是刑警隊第一次出這規定。”一個老民警說道,“這下出去吃飯喝酒都不方便了。”
“是啊,隨時帶身上不方便,放家裡又怕我兒子瞎玩,走火就麻煩了。”另一個老民警也抱怨道。
“大隊這麼要求,也是為了保護大家的自身安全,希望大家能理解。不過,時間只有半個月,如果半個月內沒有動靜,這條規定自行解除。十五天時間也不長,大家忍忍就過了,帶槍不方便,總比不帶槍危險好吧。”大熊繼續勸著大家。
既然是規定,那也沒什麼好說的,抱怨歸抱怨,我們三個沒帶槍的,在大熊說完後,還是自覺去槍庫把槍領了回來,各自別在了內腰帶上面。
那天下班時,我剛準備回胖強家裡,一起搬家去陳叔那,突然接到了一個陌生號碼的來電。我疑惑地接了起來,喂了一聲,對方傳來了一箇中年男子的聲音。
“天童啊。”這聲音很厚重,我聽著有些熟悉。
“嗯,是我,請問你是?”
“我是何志傑。”對方回答道。
我在心裡默唸著這個名字,心想我不認識這個人啊,突然,我想起在大熊辦公室學習一些檔案時,除了大隊和支隊的批覆,還有局裡的批覆,而局領導那一欄,寫的就是何志傑的名字。
“啊,何局,您好。“我慌忙恭敬地稱呼了一聲。沒錯,何志傑正是市局分管刑警隊的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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