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賺錢比樓鳳賺得多多了。
她們都已經不要臉皮來做“小姐”這個行當,自然是錢賺得越多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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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曼的母親馮米娟就是在做樓鳳的時候,認識了李斯曼的父親李陶。
李陶在當地是個痞子,他討老婆不好討,誰家會把女兒嫁給這麼一個玩意兒——坑蒙
拐騙偷、吃喝嫖賭抽,什麼都會,就是一個渣滓。
要說“破鍋總有破鍋蓋,破人總有破人愛”,這話說得還真的對——李陶和馮米娟兩個
人也是“野雞配流氓”的絕配,就這樣,兩人把婚給結了。
婚後,兩人生了一個女兒——李斯曼。
等生完了小孩,馮米娟繼續做樓鳳,李陶則到處去打牌,偶爾跟人磕一架,收點保
護費之類的,日子那是能過且過。
又過了四五年,馮米娟又懷孕了。
懷孕後,馮米娟還去了醫院,專門找了人給他照b超——要是女的,她就準備流產
掉,要是男的,她就給生下來。
照b超的醫生,收了馮米娟一百五十塊,真的給照了,是個男孩。
馮米娟得知自己的二胎是男孩之後,回了家,開始和李陶攤牌,她說現在有兒子
了,日子不能這麼過了。
“那該怎麼過?”李陶問馮米娟。
馮米娟說兒子是光宗耀祖的香火——得好好培養,賺點錢,以後供他讀書。
“我是個做樓鳳的。”馮米娟說我這樓鳳,賺不了多少錢,也賺不了多久的錢了,
現在我年老色衰,這工資,還能賺幾年?到時候兩個孩子,怎麼養得活?更加不說
送兒子去讀書了。
“那我去賺錢咯。”李陶說一個月後,他就去香港。
他說跟他一起玩的小兄弟裡,有個叫“白皮”的傢伙,他叔叔在香港搞偏門,要找不
少逞強鬥狠的大陸仔去成立一個新的幫會。
李陶覺得這是一個機會,說自己想過去闖闖,功成名就了,那養活兩個小孩,算什
麼事?到時候不但讓兒子去讀書,還讓女兒也去讀書。
李陶和馮米娟都是極度重男輕女的人——讓女兒去讀書這種最基本的公民義務,到了
他們嘴裡,像是女兒前世修來的福分似的!
馮米娟說行。
他讓李陶把女兒帶到香港去,她則在家裡,做樓鳳,順帶養活兒子。
就這樣,一個家庭分成了兩半,一半在閩南,一半在香港。
在李陶帶著女兒走之前,馮米娟還找人,給女兒的肩膀上,做了一個紋身——頗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