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前喧鬧。
餐廳內的客人起身關注,一時間竊語聲四起。
此時,門外又進來幾人。
領頭的是北都趙氏、趙乾壬,他左右看了看,疑惑問道:“喲,鄭叔、桃樓主,你們這是……?”
鄭君祁朝鄭瀟擺了擺手,笑著回應說:“乾壬來了,走、進去坐。”
“等等。”
桃溪柳指了指櫃檯,說道:“刁經理,麻煩入場費收一下。”
“好嘞,幾位這邊請。”
剛要離開,正好看見曹蕊帶著曹瑾、雲氏姐妹進來。
桃溪柳笑吟吟地上前搭話:“曹姐姐來了,走、這邊坐。”
趙乾壬不願意了,收起剛要遞出去的銀行卡,“桃樓主,她們憑什麼不交錢?”
“收不收錢是我的事兒,你管得著麼!”
桃溪柳拉著曹蕊,徑直往竇遲那邊走了過去。
“……,我去,這娘們……”
“先生。”
刁經理指著牆面的招牌,上邊寫有一系列的餐廳條例,“第三條,對掌櫃出言不遜,罰款50。”
“握草!”
趙乾壬氣壞了,錢是小事、面子掉了可不行。
他憤憤說道:“我那是罵人麼,一句……咳咳,這錢我還不交了,你能怎麼著!”
“喔,先生自便……”
刁經理頓了頓,望著面有得色的趙乾壬又說了句:“大門在這邊。”
“……,交交交,特……我可去……草!”
把銀行卡甩在櫃檯,趙乾壬走過去檢視餐廳條例,氣得面色猙獰、握緊拳頭的左臂更是青筋暴起。
【1、不可自帶酒水及食物。】
【2、廚房重地、二樓宿舍,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3、須尊重本餐廳工作人員,不可辱罵、出言不遜。】
【4、不可做出損壞餐廳財物的行為。】
【5、……】
這特麼全是針對顧客的要求,沒有一條是限制餐廳的。
更可惡的是,末尾還有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