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韓澈也沒有死,是輕傷。
如果按照慣例審判,楊婉瀅就是收監一年半載,有的給錢還能提前出獄。
但是前提,這種打架鬥毆女人的案例很少,他們全部是熟人,沒有例子遵循。
再次,是妻子行刺丈夫,這個性質就變了。
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過渡,女性交出了交配權和參與政治的權利,當然,這兩個大權利都沒有了,別的權利就不說了。
男人是即得利益者。
男人得利是從剝削女人開始的,他們知不知道女人也是人?女人也是有七情六慾呢?
當然知道。
有七情六慾的人,被剝削許多權利,物極必反就要反抗。
可是他們沒有政治權利,男人害怕出現這種極端反抗。
所以夫殺妻者有情可原,謀殺親夫者,不管什麼原因,律法上就是罪無可恕。
不然為什麼有那麼多老男人臨老想把家産給小媳婦生的孩子,從而謀殺發妻者不見史書中多有罵名。
潘金蓮謀殺親夫可是被罵了上千年。
所以因為這個不公平,楊婉瀅的量刑,可以參考口角引起鬥毆,也可以參考謀殺親夫未遂。
一輕一重,陸宏沉思,他該選哪個?
堂下楊婉瀅已經被韓太太罵的站起來:“你放心,你就算害死我,我也不會離開韓澈。
我生是韓家的人,死也是韓家的原配媳婦。
你把我送進大牢也別想讓韓澈再娶,我就是原配嫡出,剩下多少女人都是賤妾。
哈哈哈。”
楊婉瀅有種歇斯底裡的狂躁,那種瘋狂的氣勢,大有一夫當關萬夫莫敵的勇猛。
而韓太太就是不想要這個小妾生的兒媳,可是又無能為力的感覺,氣的大哭。
陸宏正要制止二人的行為,從後堂走出來一個小吏。
小吏盡量的壓低了身子,沒有引起別人的注意,直接來到陸宏身旁。
在陸宏耳邊低估幾句,陸宏蹙眉:“是這樣說的?”
小吏低聲道:“大人可以不判別的,這件事一定要有決斷。”
陸宏肅然的點著頭。
楊寧因為不敢露面,所以站的離衙門很遠的地方,又怕看不見審案過程,所以他躲在馬車裡。
馬車高大,居高臨下,別人看不到的細節他卻能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