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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四) (第1/3頁)

適心說,這當然是玉米。

玉米當然是玉米,但此時不能叫玉米。

正如麥,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名字?但叫的人多了,麥便成了麥。

諸夏重玉,大爭之世亦有荊山卞和獻玉的美談,叫玉米最是適合。

但對於心懷野心的適來說,最適合的名字反而是最不適合的。

這東西不能只是個可以讓更多人不捱餓的玉米,還得趁機擴大墨家的影響,以便將來推廣開的時候擴大影響。

思考半天,胡謅道:“這叫墨玉。墨家之玉。”

“墨玉?”

蘆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枚玉米,覺得這玉字用的極好,若是用麻線穿在一起,掛在耳垂或是墜於脖頸,未必便比不過那些士女的翠璫。

可這墨子卻用的極不好,愛不釋手地看了半天,嘟噥道:“這明明是黃色的玉,怎地是墨色的玉呢?”

“墨家不以金玉為寶,而是以救濟天下為寶。那奇人說此物高山荒涼之地尤可種植,讓天下少受饑饉之苦,正是救濟天下的寶物。在我墨家眼中,就如同王公貴族眼中的玉一樣,都是傾城之寶,因此叫這麼個名字。”

“是墨家之玉寶,而非墨色之寶玉。”

胡謅之後,又拿出幾枚胡蘿蔔的種子,這一次便其貌不揚了,可適接下來的話卻讓葦驚的半天沒有合上嘴。

“這叫鬼指。世人都以為鬼藏於地下,這東西長成後就像是手指一樣,其色如肉,欣長如指,藏於地下,是天鬼捨棄了手指贈與天下之人的。”

蘆花一聽這話,嚇的叫了一聲,下意識地躲到了適的身後,不敢再看那枚其貌不揚的種子。

葦也嚥了口唾沫,不想接下來的話讓他比聽到鬼指之名更為驚怖。

“這鬼指要是種好了,一畝可產十石甚至二十石。雖然不能當做粟黍,但饑荒之時可以救命,而且脆甜如蜜。”

適這話沒有胡謅,胡蘿蔔在大畝之下用草木灰和糞肥,產個三五千斤不是問題,論救荒比地瓜還要好。所以前世鄉村,多有葫蘿蔔崴子、胡蘿蔔屯、胡蘿蔔坳之類的名字。

只是這東西畢竟不如地瓜,地瓜可以曬乾磨粉,怎麼也算主糧,這東西就只能救荒用了。

以現在的小石來說,畝產十石什麼的都是怕嚇著人往小了說的,尤其這還是不知道凝結了多少汗水勞動遴選出的良種。

饒是說的保守,十石二十石這樣的數量還是嚇了葦一跳。

他當然希望這是真的,也相信適說的話。

可越是希望是真的,越怕最終是假的,所以越不敢相信。

驚懼還未結束,遠未結束。

適又照著這樣的套路,將各種稀奇古怪的種子拿出來,一一給起了稀奇古怪的名字。

譬如胡謅為鬼布的棉花,說是天鬼為救世而將身上的衣衫凝為種子,栽入土中,以求人人有衣可穿。

當然也有沒胡謅的,比如向日葵,這個用不到胡謅,改成夏葵就好。

天下有春葵、秋葵、冬葵,唯獨沒有夏葵。而葵菜本身也有向光性,所以有葵藿向日的說法。仲尼還藉著葵菜的向陽性講了個雞湯,說是鮑莊子連葵菜都不如,人葵菜還知道葉子遮住陽光保護自己的根莖呢。

一直到拿出胡謅為鬼頭瓜實為南瓜的南瓜子時,蘆花終於笑道:“小哥哥,你果然不會種地,這是葫蘆,我認得。”

說完搖搖一指院落中的葫蘆架,那是夏秋常吃的菜。

適想了想可以挖出鬼臉、裡面安上蠟燭的南瓜,搖頭笑道:“那到時候就看看是奇人騙我,還是你認錯了。麥和狗尾草在沒有結實之前,又怎麼能分辨呢?凡事不可妄加揣測,要看結果,不可憑空猜想。你要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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