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黃利群,川渝雅安人,我們那裡特產雅魚。這魚的腦袋裡藏著一把寶劍,有可能是當初女媧娘娘留下辟邪用的。
至少當地是人都是這麼說的,但是我從小吃雅魚就沒有從雅魚的腦袋裡取出任何一柄完整的魚骨劍。
於是從小就有人對我說:“啊!利群,你這是被女媧娘娘給拋棄了啊!”
這些人天天都在說我是個被拋棄的壞種,好吧他們說的有點道理。
因為我家裡從小就窮,小時候我喜歡去遊戲廳打遊戲,那個時候一塊錢可以買五個遊戲幣,可是我沒有錢。
為了玩遊戲我只能做各種小偷小摸的事情。比如說去偷別人家的酒瓶去賣,或者是去工地偷人的廢舊水管。裝滿一個書包我就可以有去遊戲廳玩一個下午的資本了。
小時候的生活真的是簡單而又快樂啊。
只要不上學,只要能去遊戲廳打遊戲,那麼我就無比的快樂。
可是人越長大就變得越複雜,想要的東西就越來越多了。
遊戲廳沒了,取而代之的是網咖,從最開始的一塊錢一個小時,到後來的兩三塊,四五塊,現在貴的要十幾塊。
玩的遊戲也變了,從前在遊戲廳玩遊戲只需要投幣就好了。有了網咖之後開始玩網路遊戲,網遊還需要繳點卡?!玩遊戲居然要錢?!
後來越來越多的不要錢的網遊出現了,但這不花錢的遊戲為什麼比花錢的遊戲還要燒錢呢?!
自己需要花錢的地方越來越多了,因為除了玩遊戲之外,自己還需要買房子買車子。想要成為人上人是需要大量的資金作為後盾的。
但是打工賺錢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去打工的。
只能靠偷偷摸摸的來維持生計的樣子。
但是現如今的時代變化太快了,什麼歸鄉者啊,什麼異能覺醒者啊,這些傢伙出現的太多了。
那些才是人上人啊!
我親眼看見住在我隔壁的王二狗,原本就是個屁都不會老實巴交的農民。就是因為覺醒了異能,結果就被政府部門給招走了。
媽的,一個土了吧唧的玩意兒居然也能吃皇糧?國家是沒人才了啊!我這麼有本事的怎麼就不選我呢?!
我很憤怒,於是我偷了更多的東西,準備晚上一醉解千愁。
可惜的是在偷電瓶的時候被警察同志給抓住了。而算上這一次,自己已經是被第十三次抓獲了,留下的案底已經很厚很厚了。
我大概這輩子都當不上人上人了。
從拘留所裡走出來,我唉聲嘆氣。
就在我向往常一樣走向自己出獄後每次都要去吃的大熊炒粉時,一個男人攔住了我,他問我:“想要成為人上人嗎?”
“廢話!誰不想。”雖然不知道這個傢伙是誰,他為什麼要攔住我,但我現在很不爽,想要一把推開他。
“想要成為人上人,你憑什麼成為人上人?”那個男人看著我。
“要你管!”
“如果說我能讓你成為人上人呢?”
我不知道自己信了什麼邪,居然聽從了那個男人的話,跟著他走了。就是為了成為一名人上人。
“你不想和那些去異界或者是新世界的人一樣去淘金嗎?”男人問。
“切,我又不傻。”我冷笑了一句:“那些幻想這去了異界,或者是去北美新世界就能改變人生的蠢貨很多。但他們沒有意識到,他們無能,在任何地方都是無能的。去任何地方都改變不了。去新世界,去異界,對他們來說都沒有任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