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他自己知道,短時間內對江華所做的一切東西都無法造成真實的傷害。所謂君子報仇10年不晚,距離秦明被殺,現在還沒10年呢。相比於皇甫青松的急切的為侄子復仇來說,秦重山看上去更加的老成持重。
“真的是沒有想到娶個老婆居然還給我帶來了這麼多需要解決的敵人。”張桐無奈的撓了撓頭,但是沒有辦法,老婆是自己選的,含著淚也要跳進她挖的坑並且把坑填平來娶回家。
現在張桐所唯一值得擔心的就是。秦重山所說的抓捕雷電的這些事件。
雷電的名頭,他也聽江華提起過。張桐秉持本心去說的話,他認為雷電所做的事情還蠻符合他的口味的。他不討厭雷電。
因為雷電所做的事情,真的很符合所謂的俠客的感覺。路不平,有人踩。事不平,有人管。畢竟俠客很多時候乾的也都是犯法的勾當,要不然也不會有所謂的:俠以武犯禁的說法了。
張桐雖然是大多數事情只要不惹到他頭上他就懶得管,但是這並不妨礙他欣賞這種願意為公共利益而出頭的人。
就像是他很欣賞江華喜歡江華。除了因為江華長得漂亮身材又好這些外在條件之外,更重要的就是江華的性格,這種剛正不阿的性格確實是足夠的吸引張桐,讓其為之迷倒。
畢竟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都是順風而為。如江華這樣逆行而上的人太少太少了。
那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氣魄。其本身就足以讓大多數人感覺到敬佩。
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氣選擇逆行而上。
但是雷電和江華所不同的是江華所做的大多數事情都是在法律規則允許內去做的。即便是偶爾有一些小小的擦邊球,但也無礙相關。並不會真正的影響大局,也不會破壞在法律規則,而是整體還是在規則內所進行遊戲。比如說有的時候江華會用一些比較特殊的手段對已經定罪的罪犯問訊下套之類的。
在法律上來說,這自然是不允許,並且不符合人權。但是這樣的擦邊球都算不上有什麼太嚴重的事情。
而雷電不一樣。他懲戒的很多犯人,有的時候罪不至死。有的或者因為證據不足,根本就無法定罪。
雷電更多的時候是直接唯心論罪。
就像是之前那一個堵塞消防通道而導致消防救援遲緩,最後釀成一家五口活活被燒死在家中的慘劇。堵塞火警通道的那輛車的車主該死嗎?從法律的角度來講,他自然不該死,甚至不會去坐牢,只會有一些罰款和簡單的行政拘留。
但是平心而論,張桐覺得如果自己碰上這樣的事情的話,自己可能也會處理掉這一個堵塞消防通道的車主。因為他為了一己自私而害了好幾條人命。尤其是他所獲得的利益只有那麼少,造成的傷害那麼大。
這樣的想法和法律沒有什麼關係,僅僅是感情上的不能接受。就像張桐所在三強調的,他始終是一個人。不是一個神,不是沒有感情的動物。
雷電做的很多事情。張桐是覺得可以接受的。現在網上有很多人都在傳言。現在國內有一個非常厲害的俠盜。專門懲戒各種不平事。
雖然其中大多數的言論都是捕風捉影,但偶爾也有一些真實的案例被披露出來。而能夠接觸到這些真實案例的人,多半是系統內的人。這不難想象,雷電所做的事情,不僅只是少部分人支援。
秦重山要求迅速抓捕雷電歸案。張桐不得不思考一下,秦重山和雷電之間是否有某些糾葛。
難道說雷電下一個要對付的目標就是秦重山,所以他才如此的焦急,並且要指派皇甫青松和江華聯手一起執行這個任務。
當然也不排除,這可能是設下的一個陷阱。雷電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強的一個異能犯罪者。如果他和皇甫青松一起下套的話,要是江華折損在辦案之中的話。
想到這裡,張桐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他是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的。
而在蜂巢特偵局內,江華也接到了她的新的調令。
局長黃剛將一份公文遞給了她。
“諾,這件事可真不是我指派你去的,上頭對這件事情催的很急了,雷電做的事情太多了。現在上面要求將他儘快捉拿歸案。”
拿到公文的江華微微皺眉:“我並不擅長追捕。雷電一直來無影去無蹤,要是單純的正面對決我可以抓他,但是他這樣的隱藏行蹤,我怕是我找不到他,那就更不要說抓捕他的事情了。”
黃剛攤開手:“是的,上面知道了這樣的情況,所以才給你指派一個助手,幫助你一起追查雷電的下落。”
“誰?”
“皇甫青松!”
PS:週二了,求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