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則泉提出的這個對賭方案,劉琅根本不用思考,按照正常的歷史發展,耐克公司在三年後簽下喬丹後只花了短短兩年的時間利潤就突破一億美金,更不用說現在有他參與其中。
鞋子設計不用說了,這種完全超出這個時代的設計足以讓對方的利潤翻著番地增長,而且他馬上還會讓公司去找喬丹簽約,這個時代那些籃球明星的工資也不高,最高的每年也就六七十萬美金而已,籤個剛剛進入NBA的新秀代言費五六十萬就頂天了,這種“民工”價格簽下籃球之神簡直就是白菜價。
“好,那我就去找他們兩個!”
林則泉點了點頭道。
“林大哥,和他們簽署合同的時候改一下,那份最低百分之五的股份中,我只要耐克公司的百分之五,剩下的百分之一歸你!”
劉琅直接開口道。
“什麼?”
林則泉聽了一蹦三尺多高。
“直接給我百分之一?”
林則泉從沒想到過對方會給自己百分之一的股份。
“劉琅,你可知道這百分之一的股份價值多少嗎?”
林則泉問道。
“價值多少?林大哥,你想聽我的實話嗎?”
劉琅笑道。
“實話?什麼實話?”
對方有些不明白。
“在我的計劃裡,只要這個耐克公司按照我設計來做,未來五年時間就會成長為不亞於ad那樣的公司,未來十年內足以成為世界第一運動品牌,你說這樣的公司價值多少?恐怕不下百億美元吧!”
劉琅並沒有“實話實說”,事實上三十年後,耐克公司的市值已經突破了千億美元,名副其實的世界百強企業。
“價值百億美元?”
即便是林則泉也不敢想象現在這家只能算美國二三流水平的企業在十年內會發展到如此規模,在他看來,能有幾億美元的市值就不錯了,可即使這樣,百分之一的股份也價值幾百萬吧,劉琅隨手就甩出幾百萬美元給他,單是這份氣魄就沒有幾個人能夠做到。
“林大哥,人才是無價的,你幫我賺錢,那就是自己人,對於自己人,我從來不會吝嗇!”
劉琅笑著說道。
“自己人……!”
能被劉琅稱為自己人,林則泉這一刻竟然有了種自豪感。
雖然他與劉琅接觸只有幾天的時間,但已經被對方身上的那種人格魅力所吸引,其實別說是他,火天霆、孫明仁等人不也是如此嗎?
在外人眼裡,對方只是個五歲的孩子,不過是擁有著其他人無法相比的智商而已,充其量會讓人羨慕罷了,但凡是與劉琅接觸久了的人就會發現,他的本事遠非如此,尤其是那超越這個時代的想象力,更是讓任何人都望塵莫及,僅僅是變形金剛,在未來能帶來的價值就無法估量,現在更不必說在運動鞋方面的設計了,這些都是錢,而且都是以億來計算的鉅額財富。
可林則泉又發現,劉琅似乎對錢並不十分熱心,最簡單的例子就是隨手把一萬港幣給了那三位普通的工作人員,為的只是讓他們多帶來一些資訊。
這個舉動說明什麼?一是說明劉琅對金錢並不看重,二是劉琅為達到目的絕對不會在乎什麼法律。
不貪財,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這讓林則泉不由得想起那些古代建功立業的帝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