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呢?”
李俊不吭聲了。
如果真有事,她如今也不會好好地坐在這兒了。
“李俊,你這個禍害到底瞞了我多少事?我今兒心情好,你有什麼秘密,你趕緊一併了。”文秀佯裝挖了挖耳朵,做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模樣,“我真怕哪天跟孩被人幹掉了,我還不知道上哪兒去喊冤去。”
一個村的楊大山都能回來找他的妻兒報仇,鬼知道李俊在外面得罪了多少仇人。除夕那晚,他身上分明有血腥味兒,如果她沒猜錯,那是人血和汗水混合的味道。
李俊,該不會是哪個山頭的土匪王吧?
李俊已經覺得自己的很多事情都瞞不了了,包括自己五年前失蹤的事。這是一連串的事情連帶出的效應,解釋一件事,必然要牽扯出另一件事來。
既然如此,那就只有把所有事情都解釋一遍,除了
“阿秀,你若想聽,我都解釋給你聽。”
“好!”
文秀要聽,李俊也願意解釋。
事情,是從五年前開始起的,那是文秀原身被買到李家之前的半個月。
李老太和王氏趕集,婆媳倆看到朝廷徵兵,報名人的家裡,當即能拿到二十兩白銀。入伍之後,軍營管吃管住,每月一錢銀的軍餉。
這條件,得讓多少窮人眼饞?
二十兩雪花銀,那得一個青壯年不吃不喝足足種四五年莊稼外加打零工了。
然而,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卻是沒人願意自家兒孫入伍上戰場的。誰民間流傳著“自古沙場幾人回”這句話?
窮人眼饞,李老太也是窮人大軍中的一員,她看著銀也眼饞啊!
因為李俊出生時差點讓她難産死掉,所以她從就不喜歡李俊。當著別人面總誇兒聰明,長得好,但揹著人,從來就沒給李俊吃過一頓飽飯。
李俊四歲就開始下地幹活兒,一天一頓飯,過的是生不如死的日。但是,老天爺憐惜他,又或者是他命硬,他挺過來了。
十三歲,他便同王燕青去打獵,打到以後,在林裡烤點肉吃補充體能,多餘的則換錢如數交給李老太這個娘。
從那以後,他才懂什麼叫做吃飽飯。
李俊每次進山打獵,他的親娘都巴不得他死在林裡,讓豺狼虎豹幫自己除去這個眼中釘。但事與願違,李俊每次都好好地,而且越來越好。
終於,朝廷徵兵,李老太終於找到了既能拿到很多銀,又能除去李俊這個眼中釘的法。
李老太和王氏一合計,婆媳兩人大唱雙簧,然後李老太決定用死逼著李俊去報名從軍。
為了掩人耳目,王氏更是惡毒的慫恿了李老太給李俊買個媳婦,這樣既能堵住村民悠悠之口,李俊“死去”的事實,也能找個幫忙幹活兒的回來。
李老太同意了。
事實上,李俊長得好,人也勤快、能幹,很多人家都想把閨女嫁給他,但是,李老太不想浪費的棺材本兒給李俊討媳婦,全都暗中拒絕了。
外頭傳言,則是李俊心高氣傲,看不上人家姑娘,十八九了,連個親事都沒有。
文秀是王氏早就打聽好的人選,她家姑娘多,一到合適的年紀就發賣。因為她模樣周正,要價高,結果耽擱的歲數也沒賣出去。
最後的最後,她才被買到了李家來。